1
應守之數例 爾見昆弟之牛羊、迷於歧路、勿佯為不見、必反之於昆弟、
2
如昆弟離爾遠、或不相識、則牽之歸、留於爾家、待其求之、然後反之、
3
其驢其衣、凡昆弟所失之物、為爾所得、俱必如是反之、勿佯為不見、
4
爾見昆弟之牛驢、躓於途間、勿佯為不見、必助其主起之、
5
女勿衣男衣、男勿衣女衣、凡行此者、乃爾上帝耶和華所惡也、
6
途間如遇鳥巢、在樹在地、有雛有卵、母鳥伏之、不可母子兼取、
7
必縱其母、惟取其雛、則可納福、且以延年、
8
爾建新室、其頂必環以堞、免人墮落、流血之罪、歸於爾家、
9
葡萄園中、勿播二種、若然、則種之所產、園之所出、俱為聖物、
10
勿以牛驢並耕、
11
勿衣麻毛雜織之衣、
12
所披之衣、當於四周、緣之以繸、
13
禁止淫行 人若娶妻、同室後而惡之、
14
謗以惡事、加以惡名、曰、我娶此女、與之同室、見非童貞、
15
女之父母、必攜童貞之據、至邑門長老前、
16
其父告曰、我以女適此人、而為其所惡、
17
謗以惡事、謂非童貞、然我女誠童貞、確據在此、遂展其布於長老前、
18
長老必執其人而責之、
19
罰金一百、予女之父、因加惡名於 以色列 處女故也、使女仍為其妻、畢生不休、
20
如所告屬實、童貞無據、
21
乃行不端於 以色列 中、在父家為妓、則必攜女至父家門、邑人以石擊之致死、以除惡於爾中、
22
人與有夫之婦同寢、為人所見、則姦夫淫婦俱致之死、以除惡於 以色列 中、
23
處女受聘於人、而他人遇於邑中、與之苟合、
24
其女既在邑中、而不呼號、其男玷辱他人之妻、則必攜至邑門、俱以石擊斃之、以除惡於爾中、
25
人遇受聘之女在田、強之苟合、則獨殺淫女之人、
26
女無當死之罪、不可懲之、人遇女於田、女呼號而無救、其事與攻殺鄰里同、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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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人遇未聘之女、強之苟合、為人所見、
29
則淫女之人、必以金五十、予女之父、既辱是女、必娶為妻、畢生不休、
30
勿烝父之繼室、勿辱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