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欺佔人物誓不承認因而犯罪亦宜獻祭補過 耶和華諭摩西曰、
2
如人有差失、違逆於我、受人付託、尙存其手、而誑言不存、或據人物、虐取人財、
3
拾人所遺、詭云未得、不論所爲、誑言發誓、於是陷罪、
4
旣獲愆尤、必以所受託、所強據、所虐取、所拾遺、悉反諸人、
5
所誑言發誓、必於補過之日、以舊物加五分之一、歸於其主、
6
攜牡綿羊、維潔是務、依祭司所估之價、獻之於我、爲補過之祭。
7
祭司於我前、代爲贖罪、而人所犯者、得蒙赦宥。〇
8
燔祭例 又曰、
9
以燔祭之例、告亞倫及其子、日獻燔祭、焚之於壇、自夕達旦、火必常燃、
10
祭司衣枲衣、亦服枲褌、蔽厥下體、將燔祭火燼之灰、置於壇側。
11
祭司易衣、服其常服、攜灰出營外、至潔清之地。
12
惟壇火常燃不滅、每日祭司爇柴、臚陳燔祭、酬恩祭之脂、亦焚其上。
13
火於壇上、常燃不滅、
14
禴祭例 至若獻禮物、亦有常例焉、亞倫子孫、必攜至壇前、獻之於我、
15
自禮物中、取麵和膏一撮、及所有之香、焚之於壇、以爲記錄、取其馨香、以奉事我。
16
禮物之餘、勿以酵相和、在聖地會幕之塲、亞倫及其子食之。
17
炊之毋和以酵、禮物少許、旣燔獻我、其餘乃至聖、爲亞倫子孫所應得、如贖罪補過之祭然。
18
凡獻我之燔祭、惟潔者可得捫、故亞倫子孫諸丁男食之、此乃永例、歴世勿替。〇
19
祭司受膏日所當獻者 又曰、
20
亞倫及其子孫、受膏之日、必以粉六升、獻於我前、以爲禮物、晨取其半、暮取其半、
21
以鼎煎熬、調和以油、禮物旣炊、擘之而獻、取其馨香、以奉事我。
22
亞倫子孫中、有代亞倫受膏爲祭司者、必獻是禮、焚之務盡、斯乃永例、以奉事我、
23
蓋祭司所獻之禮物、必盡焚毋食。〇
24
贖罪祭例 又曰、
25
以贖罪祭之例、告亞倫及其子孫、旣在我前而宰燔牲、卽於其處、宰贖罪之祭牲、是乃至聖。
26
聖地會幕之塲、祭司宰牲於是、食牲亦於是。
27
惟成聖者、得捫其肉、如牲血灑人衣、必於聖地澣濯。
28
烹犧牲之肉、如用瓦器、必毀之、如用銅器、必加濯磨。
29
是肉至聖、惟祭司諸丁男可食。
30
凡獻牲以贖罪、攜其血入會幕、以蓋愆尤、其肉不得食、必焚之以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