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利未人之業 利未 人祭司、及其全支派、在 以色列 中無分無業、可食獻於耶和華之火祭、及其產業、
2
彼在昆弟中無業、耶和華為其業、如其所諭、
3
民獻祭、或牛或羊、祭司所當得者、前腿兩頰與胃、
4
初熟之穀、及酒與油、首剪之羊毛、亦必給之、
5
蓋爾上帝耶和華於爾諸支派中、選彼及其子孫、藉耶和華之名、侍立服役、歷世靡暨、
6
如有 利未 人離其所居 以色列 之邑、一心願至耶和華所選之處、
7
則亦可藉其上帝耶和華之名、以供役事、如其昆弟立於耶和華前之 利未 人然、
8
分其所得之食、而己鬻祖業所得之金不與焉、
9
勿從異邦惡俗 既至爾上帝耶和華所賜之地、勿效其民所為可惡之事、
10
凡使子女經火者、卜筮者、觀兆者、用法術者、行邪術者、
11
持咒者、交鬼者、為覡者、招魂者、勿留之於爾中、
12
凡行此者、皆為耶和華所惡、諸族行此可惡之事、故爾上帝耶和華逐之於爾前、
13
爾於爾上帝耶和華、當為純全之人、
14
爾所將逐之族、聽從觀兆者、卜筮者、惟爾上帝耶和華、不容爾行是、
15
許以挺生先知 爾上帝耶和華將於爾昆弟中、為爾挺生先知若我、爾宜聽之、
16
昔在 何烈 大會之日、爾求爾上帝耶和華曰、我上帝耶和華之聲、勿使再聞、烈火勿令復見、免我死亡、
17
時、耶和華諭我曰、彼所言者善也、
18
我將於其昆弟中、為彼挺生先知如爾、以我言授於其口、使以我命悉告於眾、
19
彼藉我名所傳之言、凡不聽從者、我必討之、
20
待假先知之例 如有先知擅藉我名、言我所未諭者、或藉他神之名而言、必致之死、
21
如爾意謂、耶和華所未諭之言、何以知之、
22
凡先知藉耶和華之名而言、事有不成不驗、則非耶和華之言、乃先知自擅而言耳、爾勿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