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18

(文理和合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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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犯罪者必死亡 耶和華諭我曰、
  • 2 爾論 以色列 地、奚用諺云、父食酸葡萄、而子齒軟、
  • 3 主耶和華曰、我指己生而誓、爾在 以色列 中、勿復用此諺、
  • 4 諸靈屬我、父之靈屬我、子之靈亦然、惟犯罪者必死、
  • 5 人若為義、循法合理、
  • 6 未食於山、未瞻仰 以色列 家之偶像、未污其鄰之妻、未近天癸之婦、
  • 7 未欺凌人、反負者之質、不奪人之物、飢者供以食、裸者被以衣、
  • 8 貸金不取利息、禁手作惡、以誠實鞫兩造、
  • 9 行義者得生存 循我典章、守我律例、行事誠實、斯乃義人、必得生存、主耶和華言之矣、
  • 10 父義子惡惟罰其子 設其人生子為盜、而流人血、行上所言之惡、
  • 11 不行上所言之善、食於山、污其鄰之妻、
  • 12 欺凌貧乏、奪人之物、不反人之質、瞻仰偶像、行可惡之事、
  • 13 貸金而取利息、斯人豈得生存乎、必不得生存也、既行此可惡之事、必至死亡、流血之罪、歸於其身、
  • 14 子善父惡惟罪其父 設斯人生子、見父所犯諸罪、則懼、而不效之、
  • 15 不食於山、不瞻仰 以色列 家之偶像、不污其鄰之妻、
  • 16 不欺凌人、不受人之質、不奪人之物、飢者供以食、裸者被以衣、
  • 17 禁手不虐貧乏、不取利息、守我律例、循我典章、斯人不因父罪而死、必得生存、
  • 18 惟其父行殘暴、奪同宗、作不善於民間、必死於其罪、
  • 19 爾曹猶曰、子不負父罪、曷故子若循法合理、守我典章、而遵行之、必得生存、
  • 20 犯罪者必死、子不負父罪、父不負子罪、義者之義、必歸於己、惡者之惡、亦歸於己、
  • 21 先惡後善主不念其舊惡 如惡人悛改所犯之罪、守我典章、循法合理、必得生存、不至死亡、
  • 22 其所犯之罪、不復見憶、必因所行之義、而得生存、
  • 23 主耶和華曰、惡人死亡、豈我所悅、我寧不悅其轉離惡途、而得生存乎、
  • 24 先善後惡主不念其前善 如義人轉離其義而行惡、效惡人行可惡之事、豈得生存乎、其所行之義、不復見憶、必死於其所蹈之愆、所犯之罪、
  • 25 主道至公 惟爾曹云、主道不公、 以色列 家其聽之、我之道、豈非公乎、爾之道、豈非不公乎、
  • 26 義人轉離其義而行惡、因而致死、是因所行之惡而死、
  • 27 如惡人轉離所行之惡、循法合理、必保其生、
  • 28 因其思維、悛改所犯之罪、必得生存、不至死亡、
  • 29 以色列 家猶云、主道不公、 以色列 家歟、我之道、豈非公乎、爾之道、豈非不公乎、
  • 30 勸以悔罪離惡 故主耶和華曰、 以色列 家歟、我必依各人所行而鞫之、爾其回轉、離棄諸罪、免愆尤之窒礙、
  • 31 以色列 家歟、當棄所犯之罪、新爾心神、奚自取死、
  • 32 主耶和華曰、人之死亡、我所不悅、故當回轉、而得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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