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瑪書-7

(北京官話本)

切换到福音影视网-新版圣经

  • 1 用丈夫死了不再約束妻子的常識教導人脫離律法歸主的道理 弟兄啊,我現在的話是對明白律法的人講的。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一世麼?
  • 2 比如婦人嫁了丈夫,丈夫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了。
  • 3 丈夫活著,若歸別人,就叫淫婦。丈夫已死,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歸別人,也不算淫婦。
  • 4 這樣說來,我的弟兄,你們倚賴基督的身子,指著律法說,也算死了,可以再歸別人,就是那從死裡復活的主,叫我們結果子給天主。
  • 5 我們從私欲的時候“我們從私欲的時候”或作“我們屬乎肉體的時候”,下同。,那因律法而生的叫人犯罪的情欲,就攪動了肢體,以至結死亡的果子。
  • 6 現今,我們脫離了捆我的律法,像死了一般。我們服事主,就不按著虛文的舊樣,按著聖靈的新樣了。
  • 7 有了律法才能顯出人的罪 這樣怎麼說呢?律法是不好的麼?斷乎不是的。只是不因律法,我就不知罪為罪。律法若不說不可貪婪,我就不知貪婪是罪。
  • 8 然而罪就趁著誡命的機會,叫各樣的私欲,在我裡面攪動起來。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 9 以前沒有律法,我是活著的。誡命下來,罪活了,我就死了。
  • 10 誡命本是叫人活的,反倒叫我死。
  • 11 因為罪趁著誡命的機會引誘我,並因此使我死了。
  • 12 律法本是完美良善的,只是人被情欲誘惑賣給罪了 但律法原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 13 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麼?斷乎不是的。叫我死的乃是罪。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明真是罪,因有誡命,更顯得罪是惡極了。
  • 14 我們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我是從情欲的“我是從情欲的”或作“我是屬乎肉體的”。,把自己已經賣給罪惡了。
  • 15 我所做的事,我並不以為是,因我所願的,我偏不做,我所恨的,我倒去做。
  • 16 只靠自己的力量不能遵行律法 若我所做的事是我不願做的,我就許律法是善的。
  • 17 這樣,此等事就不是我做的,是在我裡面的罪做的了。
  • 18 犯罪的本性與順服主的真理交戰 我也曉得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我雖願意為善,卻不能為善。
  • 19 所以我所願的善,我卻不做,我所不願的惡,我倒去做。
  • 20 我做那不願做的事,那不是我做的,乃是在我裡面的罪做的。
  • 21 我覺得心裡有個理“有個理”或作“有個法”下同。,就是願意行善的時候,常有罪在我裡頭。
  • 22 因為我按著裡面的意思,原是喜歡天主的律法,
  • 23 但覺得肢體中另有個理,和我心中的理相鬥,把我擄去,叫我從那肢體中犯罪的理“肢體中犯罪的理”或作“肢體中的惡法”。。
  • 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必死的身體的挾制呢?
  • 25 感謝天主,靠我主耶穌基督,就可以得救了。這樣看來,我的心順服天主的法,我的肉體順服罪的法了。
回到本卷目录 回到本版本目录 回到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