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瑪書-3

(北京官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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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猶太人的長處:保存了主的話——聖經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什麼長處,割禮有什麼益處呢?
  • 2 凡事大有益處,第一要緊的,是天主將詔書交付他們。
  • 3 若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因他們不信,就廢掉天主的信麼?
  • 4 斷乎不能的。莫若說:凡人是假的,惟有天主是真的,如經上說:在你說話的時候,得稱為義,在你被議的時候,可以得勝。
  • 5 人雖然會失信,但主話語的信實不會廢去 我今且照著人的話說:若因我們不義,顯出天主的義來,可叫我們怎麼說呢?天主仍用刑罰,豈不是天主不義麼?
  • 6 這是斷乎不能的,如此天主將怎麼審判世界呢?
  • 7 若因我的虛假更顯明天主的真實,叫他得著榮耀,為什麼我還受審判,像犯罪的人呢?
  • 8 這樣,我們何不說為惡以成善呢?但這是譭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受刑罰是應當的。
  • 9 引用聖經的話論證人都是有罪的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麼?決不是的。我們從前證驗猶太人和希拉人,都是在罪孽裡的,
  • 10 就如經上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 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天主的,
  • 12 都是棄舍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 13 他們的喉嚨如同開口的墳墓,他們的舌頭弄詭詐,嘴唇裡藏著蛇的毒氣,
  • 14 滿口是咒駡,兇暴,
  • 15 要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 16 所經過的地方,他們遍加殘害苦難,
  • 17 不曉得平康道路,
  • 18 眼中不怕天主。
  • 19 律法的作用是叫人知罪,不能讓人稱義 我們曉得凡律法上的話,是對奉律法的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顯明世人在天主面前,全是有罪的。
  • 20 所以,靠著遵行律法,無一人在天主面前得稱為義,因為律法是叫人知罪。
  • 21 惟有信耶穌基督才能得稱為義 如今天主之義在律法外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作見證,
  • 22 就是天主因人信耶穌基督所賜的義,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無分別。
  • 23 因為眾人犯了罪,得不著天主的榮耀。
  • 24 如今蒙天主的恩典,白白地得稱為義,都因基督耶穌贖了人的罪。
  • 25 天主設立耶穌作挽回的祭物,使人信他流血之功,可得赦免,正為顯明天主之義,在先時用容忍的心寬恕人罪,
  • 26 因而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主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 27 信主而稱義,猶太人與異邦人並沒有區別 既是這樣,誇口的在哪裡呢?沒有了。用何法沒有的?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的,是用信主之法。
  • 28 所以,我們看准了人是因信稱義,不在乎遵行律法。
  • 29 天主只作猶太人的天主麼?不是也作異邦人的天主麼?是的,也作異邦人的天主。
  • 30 因為天主只有一位,是因信,稱受割禮的為義,也因信,稱沒有受割禮的為義。
  • 31 然而律法並未廢除,反而因為因信稱義的道理更堅固了 既是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可,我們更使律法堅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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