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论献禴祭或以生面而献 如欲奉礼物于我耶和华、必献面粉、沃膏加香、
2
携至亚伦子孙、即祭司前、容其取面、和膏一撮、及所有之香、焚于坛、以为记录、是乃燔祭、取其韾香、以奉事我。
3
既燔一撮以献我、则礼物为至圣、其余当归亚伦及子孙。
4
或炊而献 如欲奉礼物、以炉炊制者、必献和油面饼、或抹膏薄饼、俱弗置酵。
5
或烙而献 如欲奉礼物、以鼎煎熬者、必献和油之面、亦弗置酵、
6
剖之沃膏、是为礼物。
7
或煮而献 如欲奉礼物以釜烹煮者、必献和油之面、
8
以所备之礼物、奉献于我、容祭司携至坛前、
9
于礼物中、祭司必有所取、以为记录、焚之于坛、是为燔祭、取其韾香、而奉事我。
10
既燔一撮以献我、则礼物为至圣、其余当归亚伦及子孙。
11
献我之礼物、皆弗置酵、凡酵与蜜、毋燔以献。○
12
以初实为礼物献我、则可、焚于坛取韾香、则不可。
13
献物均宜加盐 凡礼物必盐以盐、我所命之盐毋庸少减、故诸礼物必以盐调和。
14
献初实为禴祭 如欲献初实于我、以为礼物、必取已烘之嘉穗、既擣之新谷、
15
沃以膏、加以香、献为礼物。
16
祭司取所擣所沃者、及诸香品、焚而献我、以为记录、是为燔祭、以奉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