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24

(文理和合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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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以積薪沸鼎為喻 九年十月十日、耶和華諭我曰、
  • 2 人子歟、其記錄是日、是日 巴比倫 王逼近 耶路撒冷 、
  • 3 當為悖逆之家設譬曰、主耶和華云、置鼎於火、傾水於中、
  • 4 集肉投鼎、即肉塊之佳者、若腿若肩、充以所選之骨、
  • 5 取其美羊、積薪鼎下、令水盛沸、以煮其骨於中、
  • 6 示耶路撒冷必遭毀滅 主耶和華曰、禍哉血邑、生銹之鼎、厥誘未去、其中之肉、逐一取出、毋庸掣籤得之、
  • 7 其中有血、流於光磐之上、不傾於地、為土所掩、
  • 8 彼之流血磐上、不掩於土、乃我使然、致我震怒、而行報復、
  • 9 主耶和華曰、禍哉血邑、我必堆積多薪、
  • 10 其來積薪、使火炎炎、肉爛湯濃、骨亦焦焉、
  • 11 厥鼎既空、置於火上而炙之、焚燒其銅、以銷厥污、而滅其銹、
  • 12 斯邑勞力致疲、其銹仍未滌除、必炙以火、
  • 13 爾污而淫、我欲潔爾、爾不受潔、故爾污不得滌除、迨我怒息、
  • 14 我耶和華言之、亦必成之、不食言、不回志、不加矜憫、人必依爾所行而鞫爾、主耶和華言之矣、
  • 15 諭以西結勿為妻死哀哭喻以色列人受苦不暇悲傷 耶和華諭我曰、
  • 16 人子歟、爾目所慕者、我必猝然去之、爾勿悲、勿哭、勿下淚、
  • 17 爾欷歔、勿揚聲、勿為死者治喪、首仍束巾、足仍著履、勿掩爾口、勿食人之所供、
  • 18 我朝與民言、夕而妻死、詰朝、我循命而行、
  • 19 民問我曰、爾之所為、與我何與、請以告我、
  • 20 我對曰、耶和華曾諭我云、
  • 21 爾當謂 以色列 家曰、主耶和華云、我之聖所、爾以為榮、爾目所慕、爾心所惜者、我必使之為污、爾所遺之子女、必隕於刃、
  • 22 彼所為者、爾必為之、不掩爾口、不食人之所供、
  • 23 首仍束巾、足仍著履、不悲不哭、在爾罪中、漸即消亡、相嚮而歎、
  • 24 以西結 為爾兆、爾必依其所為而為之、斯事既至、爾則知我乃主耶和華也、
  • 25 人子歟、我去斯民所恃之力、所悅之榮、及目所欲、與心所愛之子女、
  • 26 是日得脫者、豈不詣爾、俾爾聞之乎、
  • 27 當日爾口乃啟、與得脫者言、不復緘默、如是為眾之兆、使知我乃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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