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造祭壇之法則 以皂莢木作壇、其式維方、長五肘、廣五肘、高三肘、
2
四隅作四角、與壇相連、俱包以銅、
3
作盆以盛壇灰、及鏟盤肉鍤、火鼎諸器、悉以銅造、
4
以銅作壇網、網之四隅、作銅環四、
5
置網於壇之四周緣下、上及壇之半、
6
以皂莢木作壇杠、包之以銅、
7
貫杠於環、在壇兩旁以舁之、
8
壇以板作、而虛其中、必循在山示爾之式、而製作之、
9
又立幕院、南面之帷長百肘、以撚綫細枲布為之、
10
其柱二十、銅座二十、柱鈎與環、皆以銀作、
11
北面之帷長百肘、其柱二十、銅座二十、柱鈎與環、皆以銀作、
12
院之西面、帷廣五十肘、其柱十、其座十、
13
院之東面、廣五十肘、
14
門左之帷、長十五肘、其柱三、其座三、
15
門右之帷十五肘、其柱三、其座三、
16
院門之㡘、以藍紫絳三色之縷、與撚綫細枲布、繡工製之、長二十肘、其柱四、其座四、
17
院四周之柱、其鈎與環、俱以銀作、其座則銅、
18
院長百肘、廣五十肘、帷高五肘、以撚綫細枲布為之、其座乃銅、
19
幕中所用之器與釘、及院之釘、悉以銅作、
20
燃燈之例 宜命 以色列 民、取橄欖擣清油、使燈常燃、
21
會幕中、法匱前之㡘外、 亞倫 與其子、自夕達旦、理燈於耶和華前、此為 以色列 族歷世之永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