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待盜竊之例 如人盜牛羊、或宰或鬻、當以五牛償一牛、四羊償一羊、
2
遇盜穿窬、擊斃之、不抵罪、
3
若日已出、斃之則抵罪、盜須償所竊、設無所有、則鬻其身以償、
4
倘其所竊牛羊或驢、尚生存於盜手、則償之維倍、
5
如放畜牧於人之田、或葡萄園、則以己田己園之佳者償之、
6
如火燃棘、延燒露積、或禾稼、或田園、則舉火者必償之、
7
如以金或什物、託鄰守之、被盜所竊、盜者見獲、償之維倍、
8
若盜弗獲、則家主必詣上帝前、擬其果取人之財物否、
9
凡過犯、或為牛羊驢、或為衣服、或為失物、有人謂為己有、則兩造必以其事告上帝、上帝所罪者、償之維倍、
10
如以驢、或牛羊、或他畜、託鄰守之、或死傷、或被驅、別無人見、
11
則二人同在、守者指耶和華而誓曰、未嘗取人之物、畜主當諾之、守者毋庸償、
12
若被盜、則必償之、
13
若被裂、則持以為證、毋庸償、
14
如借人之物、或傷或死、其主不同在、則必償之、
15
主同在、則不償、既為人僱、其值當之、
16
如誘未聘之女同寢、則必以金聘之為室、
17
若其父不欲妻之、則予以金、如聘女之數、
18
戒民數例 巫蠱之女、勿容其生、
19
與獸淫合者、殺無赦、
20
於耶和華外、祭他神者、必翦滅之、
21
勿侮旅人而虐之、蓋爾曹在 埃及 、亦為旅也、
22
勿苦孤寡、
23
若苦之、彼籲於我、我必聞之、
24
我怒必烈、以刃誅爾、寡爾妻、孤爾子、
25
吾民貧者、與爾偕居、若貸之金、勿為債主、而取其利、
26
如取人衣為質、日未入必反之、
27
蓋彼蔽體只有此衣、無之何以安寢、我乃仁慈、彼籲於我、我必聞之、
28
毋謗上帝、毋詛民長、
29
穡中之穀、醡出之酒、奉我勿遲、首生男子、必獻於我、
30
牛羊亦同此例、七日偕母、越至八日、必獻於我、
31
爾當為我聖民、田野之間、為獸所裂之畜勿食、其肉必投諸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