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3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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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照這樣說,猶太人有甚麼地方勝過外邦人呢?割禮又有甚麼價值呢?
  • 2 事實上各方面都有。第一,上帝把他的信息交託給猶太人。
  • 3 即使他們當中有背信的,上帝就因此不信實了嗎?
  • 4 當然不!甚至人人都虛謊,上帝還是真實的;正像聖經所說:你發言的時候無懈可擊;你受指控的時候必然勝訴。
  • 5 如果我們的不義能夠顯明上帝的公義,我們要怎麼說呢?上帝懲罰我們,是他不義嗎?(我是照人的想法講的。)
  • 6 當然不是!如果上帝是不義的,他怎麼能審判世界呢?
  • 7 如果我的虛謊能夠使上帝的真實更加顯明,更得榮耀,我要怎麼說呢?為甚麼我還要被判為罪人呢?
  • 8 為甚麼不說:“讓我們作惡以成善呢?”有些人指控我說過這樣的話;他們被定罪是應該的。
  • 9 沒有義人 那麼,我們猶太人比外邦人強(“強”或譯“弱”)嗎?沒有這回事!我已經指出,猶太人和外邦人同樣處在罪惡的權勢下。
  • 10 正像聖經所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 11 沒有明智的人,也沒有尋求上帝的人。
  • 12 人人背離上帝,一齊走入歧途;沒有行善的人,連一個也沒有。
  • 13 他們的喉嚨像敞開的墳墓;他們的舌頭盡說詭詐的話;蛇一般的毒氣從他們的嘴唇發出;
  • 14 他們滿口惡毒和咒罵。
  • 15 他們的腳奔跑如飛,到處傷害殘殺,
  • 16 所到的地方留下破壞和悲慘的痕迹。
  • 17 他們不知道有平安的路;
  • 18 他們也不曉得敬畏上帝。
  • 19 我們知道,法律的命令是向在法律下的人說的,為要全世界的人都伏在上帝的審判下,使人不能再有甚麼借口。
  • 20 因為沒有人能夠靠遵守法律得以在上帝面前被宣布為義。法律的效用不過使人知道自己有罪罷了。
  • 21 上帝使人跟他有正確合宜的關係 但現在,上帝已經显示怎樣使人跟他有正確合宜的關係;這是跟法律沒有關係的。摩西的法律和先知們都這樣見證。
  • 22 上帝使他們跟他有合宜的關係是基於他們信耶穌基督。上帝這樣對待所有信基督的人,任何差別都沒有:
  • 23 因為人人都犯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
  • 24 然而,上帝白白地賜恩典,藉著基督耶穌救贖他們,使他們跟他有合宜的關係。
  • 25 上帝不惜犧牲基督,以他為贖罪祭,藉著他的死,使人由於信他而蒙赦罪。上帝這樣做是要顯明自己的公義。
  • 26 因為他忍耐,寬容人過去的罪。但在這時刻,他以除罪來顯明自己的公義。這樣,上帝显示了他自己是公義的,也使一切信耶穌的人跟他有合宜的關係。
  • 27 那麼,我們有甚麼可誇口的呢?一點兒也沒有!甚麼理由呢?是由於遵守法律嗎?不是!是由於信。
  • 28 我們的結論是:人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只藉著信,而不藉著遵守法律的要求。
  • 29 難道上帝只是猶太人的上帝?他不也是外邦人的上帝嗎?當然是!
  • 30 上帝只有一位,他要猶太人基於信,外邦人也是藉著信而跟他有合宜的關係。
  • 31 這樣說來,我們的信使摩西的法律失去效力嗎?當然不!相反地,我們使法律更為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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