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5

(新英語譯本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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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稱義的盼望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相和。
  • 2 我們又藉着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 神的榮耀。
  • 3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
  • 4 忍耐生品格,品格生盼望,
  • 5 盼望不至於落空,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 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
  • 6 因我們還是無助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 7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好人死,或者有敢作的。)
  • 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顯明了。
  • 9 現在我們既已靠着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着他免去 神的忿怒。
  • 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着 神兒子的死得與 神和好,既已和好,難道不會因他的生得救?
  • 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着我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和好,也就藉着他在 神裏歡樂。
  • 12 稱義的普及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 1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 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掌權了,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它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 15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死了,這樣, 神的恩典與那從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來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嗎?
  • 16 一人的犯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從一次過犯的審判引入定罪,卻從許多過犯的恩典引入稱義。
  • 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掌了權,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掌權嗎?
  • 18 因此,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都可從義得生命了。
  • 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 20 律法的加入,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裏顯多,恩典就更倍增了。
  • 21 就如罪以死掌權,照樣恩典也以義掌權,使人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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