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燃薪燒釜為喻 約雅斤被擄之九年、十月十日、耶和華諭我曰、
2
人子、爾當記錄是日、今日巴比倫王、攻耶路撒冷、
3
當罕譬而喻、以示違逆之家、曰、主耶和華曰、置鼎於火、盛之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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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取羣畜之佳者、投其肉於中、或蹄或肘、遴選肢骸、集之於鼎、鼎下焚以車薪、使鼎沸骨糜。
6
比耶路撒冷必見殺滅 主耶和華曰、斯邑之民、殺人無度、禍必不遠、可比沸鼎、其銹常在、不爲洗滌、鼎中數方之肉、取之以出、毋庸遴選。
7
邑民殺人、血迹現於石上、不瘞於土、
8
故我赫斯怒、以罰其罪、使彼之血、亦流石上、不瘞於土。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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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耶和華曰、邑民殺人其有禍乎、我必用車薪、使鼎沸然、增益其柴、火炎水沸、骨肉俱盡。
11
留空鼎於火上、而炙其銅、以去汚穢、以燬銹迹。
12
欲淨斯鼎、力瘁心勞、鼎銹斑駁、去之不易、故炙以火、
13
邑民行淫、至於汚衊、我欲滌之、不肯成潔、故依然染汚、待予降災、以雪我忿、
14
我耶和華旣言之必行之不食言、不囘志、不加矜憫、視爾所爲、而降重罰、我耶和華已言之矣。
15
論以西結毋為死者哀泣 耶和華諭我曰、
16
人子、我必使爾所愛之妻、忽焉而亡、爾勿哀哭、勿下淚、
17
爲死者毋揚爾聲、毋露爾首、毋去爾履、毋掩爾口、毋食苦餅。
18
以西結曰、我朝與民言、而夕妻死、詰朝、我循命而行。
19
以表以色列人受艱苦不暇悲傷 民問我曰、爾有斯舉、與我何歟、請以告我。
20
耶和華諭我曰、
21
爾當告以色列家云、主耶和華曰、我之聖所、爾素以爲榮、素所欣慕者、余必使之被玷、爾所遺之子女、必亡以刃。
22
以西結所爲者、爾必爲之、不掩爾口、不食苦餅。
23
不露爾首、不去爾履、不哀不哭、爾之愆尤、日漸消亡、彼此相嚮、而唁其喪。
24
以西結於爾爲徵、視其所爲、爾必爲之、斯事旣成、爾必知我乃主耶和華。
25
人子、越至後日民所倚賴、所欣慕之聖所、爰及子女、我必棄之如遺。
26
浸假有人得免於難、至於爾前。以此相告。
27
爾可啟口、勿復緘默、以示免難之人、使知爾爲徵、我乃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