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27

(委辦譯本义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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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命造祭壇及諸器具 宜用皂莢木作方壇、長廣俱五尺、高三尺、
  • 2 四隅作四角、亦以木爲、以銅飾。
  • 3 灰盤、鍫、盂、鈎、鼎、諸器、悉以銅作。
  • 4 以銅作羅網、網之四隅綴以銅環。
  • 5 壇中四圍、作緣置網。
  • 6 用皂莢木作杠、飾以銅。
  • 7 壇兩旁置環、貫杠以舁。
  • 8 壇以板作、而空其內。山上所示爾者、必遵其式。〇
  • 9 命造幃柱以藩幕院 幕四周有塲、編棉作帷以圍之、南旁之帷長十丈、
  • 10 柱二十、銅座二十、鈎與桁悉以銀爲。
  • 11 北旁之帷、長十丈、柱二十、銅座、二十、鈎與桁亦以銀爲。
  • 12 西旁之帷、廣五丈、柱十、座十、
  • 13 塲之東旁、廣五丈、
  • 14 左旁之帷、長丈五、柱三、座三、
  • 15 右旁之帷、長丈五、柱三、座三。
  • 16 用紫赤絳三色之縷、與編棉繡幬爲門、長二丈、柱四座四、
  • 17 塲四圍之柱、鈎、桁、俱以銀爲、座則銅鑄。
  • 18 示以幕院長寛 編棉作塲帷、長十丈、廣五丈、高五尺、其座皆銅。
  • 19 幕釘、塲帷之釘、與幕中所用之器、悉以銅製。〇
  • 20 命取清油以備燃燈 宣告以色列族、取橄欖擣油、惟潔是務、使燈常燃。
  • 21 會幕中、法匱前之簾外、亞倫與其子、自夕達旦、必燃明燈於我耶和華前、爲以色列族歴代之永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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