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贖愆祭例 至若補過之祭、亦有常例焉、此祭爲至聖。
2
宰燔牲之所、必宰補過之牲、其血灑於壇四周、
3
取所有之脂、與尾、及蓋臟之脂、
4
腰間左右腎、與其脂、及肝片、
5
祭司悉焚之於壇、是爲燔祭、以奉事我、俾得補過。
6
此物至聖、惟祭司諸丁男於聖地食之。
7
補過之祭、與贖罪之祭、其例維一、代爲贖罪之祭司、俱必得之、
8
祭司燔牲爲祭、可得其皮。
9
凡禮物、以爐炊製、以鼎煎熬、以釜烹煮者、俱歸祭司、
10
或沃膏與否、必歸亞倫子孫、使其同得。○
11
酬恩祭例 所獻我酬恩之祭、亦有常例焉、
12
如因頌美而獻、則犧牲以外、必獻和油之饅、抹膏之薄餅、俱弗置酵、麵餅和油煎熬、
13
或感恩而獻 獻餅酬恩而外、必獻酵餅爲禮物、
14
於其中取一、舉而獻我、歸於灑血之祭司。
15
獻牲以酬恩、其肉必當日食之、勿留於明日。
16
或償願而獻或樂意而獻 如所獻之祭、由心所願、傾誠樂輸、則當日必食之、其餘明日亦可食。
17
祭肉有餘、留至三日、必爇以火。
18
如祭肉留至三日、而人食之、則其祭不見納於我、獻祭者亦弗稱善、祭物必爲可憎、食之者有罪。
19
祭肉爲穢物所玷、則不得食、爇之以火、如未被玷者、惟純潔之人可食。
20
苟蒙不潔於其身、而食歸我之祭肉、必絕之民中。
21
如人捫他人之不潔、或獸汚、或可憎之穢物、爲其所玷、而食歸我之祭肉、必絕之民中。○
22
禁食牛羊脂 耶和華諭摩西曰、告以色列族云、
23
或牛、或山羊、或綿羊、其脂毋得食。
24
或自斃、或斷傷之畜、其脂可供他需、惟不得食。
25
獻我之羣畜、有食其脂者、必絕於民中。
26
禁食血 或禽、或畜之血、爾隨往勿食。
27
凡食血者、必絕之民中。
28
獻酬恩祭祭司當得之分 又曰、
29
告以色列族云、凡獻酬恩之祭、必奉於我、
30
手奉犧牲之脂、燔以爲獻、亦奉其腔、搖於我前、
31
祭司必焚脂於壇、腔則歸亞倫、及其子孫。
32
酬恩祭中、以右肩奉祭司、舉以爲祭。
33
凡亞倫子孫、獻牲血與脂者、必得右肩。
34
以色列族獻牲以酬恩、我取所搖之肩、所舉之腔、錫於祭司亞倫、及其子孫、著爲永例。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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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當亞倫及其子、受膏爲祭司、奉事耶和華時、耶和華命以色列族、於燔祭中、以此賜亞倫、永著爲例、歴世勿替。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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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凡燔祭及禮物、或以贖罪、或以補過、或任人爲祭司、或獻以酬恩、耶和華於西乃山、所諭摩西、告以色列族、在西乃野、奉其禮物、以獻者、其例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