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欺佔人物誓不承認因而犯罪亦宜獻祭補過 耶和華諭摩西曰、
2
如人有差失、違逆於我、受人付託、尙存其手、而誑言不存、或據人物、虐取人財、
3
拾人所遺、詭云未得、不論所爲、誑言發誓、於是陷罪、
4
旣獲愆尤、必以所受託、所強據、所虐取、所拾遺、悉反諸人、
5
所誑言發誓、必於補過之日、以舊物加五分之一、歸於其主、
6
攜牡綿羊、維潔是務、依祭司所估之價、獻之於我、爲補過之祭。
7
祭司於我前、代爲贖罪、而人所犯者、得蒙赦宥。○
8
燔祭例 又曰、
9
以燔祭之例、告亞倫及其子、日獻燔祭、焚之於壇、自夕達旦、火必常燃、
10
祭司衣枲衣、亦服枲褌、蔽厥下體、將燔祭火燼之灰、置於壇側。
11
祭司易衣、服其常服、攜灰出營外、至潔清之地。
12
惟壇火常燃不滅、每日祭司爇柴、臚陳燔祭、酬恩祭之脂、亦焚其上。
13
火於壇上、常燃不滅、
14
禴祭例 至若獻禮物、亦有常例焉、亞倫子孫、必攜至壇前、獻之於我、
15
自禮物中、取麵和膏一撮、及所有之香、焚之於壇、以爲記錄、取其韾香、以奉事我。
16
禮物之餘、勿以酵相和、在聖地會幕之塲、亞倫及其子食之。
17
炊之毋和以酵、禮物少許、旣燔獻我、其餘乃至聖、爲亞倫子孫所應得、如贖罪補過之祭然。
18
凡獻我之燔祭、惟潔者可得捫、故亞倫子孫諸丁男食之、此乃永例、歴世勿替。○
19
祭司受膏日所當獻者 又曰、
20
亞倫及其子孫、受膏之日、必以粉六升、獻於我前、以爲禮物、晨取其半、暮取其半、
21
以鼎煎熬、調和以油、禮物旣炊、擘之而獻、取其韾香、以奉事我。
22
亞倫子孫中、有代亞倫受膏爲祭司者、必獻是禮、焚之務盡、斯乃永例、以奉事我、
23
蓋祭司所獻之禮物、必盡焚毋食。○
24
贖罪祭例 又曰、
25
以贖罪祭之例、告亞倫及其子孫、旣在我前而宰燔牲、卽於其處、宰贖罪之祭牲、是乃至聖。
26
聖地會幕之塲、祭司宰牲於是、食牲亦於是。
27
惟成聖者、得捫其肉、如牲血灑人衣、必於聖地澣濯。
28
烹犧牲之肉、如用瓦器、必毀之、如用銅器、必加濯磨。
29
是肉至聖、惟祭司諸丁男可食。
30
凡獻牲以贖罪、攜其血入會幕、以蓋愆尤、其肉不得食、必焚之以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