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归圣殿之地分 尔掣签分地为业、当以一区献耶和华、以为礼、长二万五千杖、广一万杖、区内四周、俱为圣地、
2
其中有区、长广各五百尺、其式维方、以为圣所、四周五十尺、以为隙地。
3
当量圣地、长二万五千杖、广一万杖、中有圣所、及至圣之室、
4
祭司诣耶和华前、在圣所供役、可得斯地、以为圣所、及己宅第、
5
斯地也、长二万五千杖、广一万杖、凡殿中供役之利未人、可得一区、建室二十、
6
圣地相向之所、当画一区、长二万五千杖、广五千杖、使以色列全家、建邑于此、
7
归城之地分 圣地邑城、附近之所、东西两旁、当画二区、为君王所得、其长与圣地东西之界相同。
8
以色列地有王畿、以余地予以色列族、循其支派而分之、故君不侵牟民利、
9
为君定例 主耶和华曰、尔以色列君畿内所产、足以自供、勿强暴攘夺、惟孳孳然行仁为义、
10
权量法度、悉秉至公、
11
石斗之制、维务均平、十斗为一石。
12
十钱为一两、三十两为二斤、
13
尔当献之礼物如左、麰麦、小麦、六石中献一斗、
14
油六百斤中献六斤、
15
在以色列沃土、二百羔中献一羔、为燔祭以赎罪、亦献礼物、及酬恩之祭、我耶和华已言之矣。
16
国民以此物数、纳于以色列王、王为之进献、
17
凡节期月朔安息日、及以色列族大会之时、君王必备燔祭礼物、及酬恩之祭、酒以灌奠、为以色列民赎罪、
18
主耶和华曰、正月朔、必献犊、纯是务、以洁圣所、
19
祭司取血、衅殿之柱、坛之四基、及内院门橛、
20
正月七日、为彼蚩氓、误干我命、亦必献犊、赎民罪而洁殿宇、
21
正月十四日、为逾越节、七日守节期、食无酵饼、
22
是日君王必备犊一、为己及庶民献之、为赎罪之祭、
23
歴节期之七日、备犊七、牡绵羊七、惟洁是务、以为燔祭、亦必日备山羊之羔、为赎罪之祭、
24
为各犊各牡绵羊、备面六斗、油六斤、以为礼物、
25
七月望必守节期、歴七日、献赎罪之祭、燔祭礼物、及油、俱遵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