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44

(委办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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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东门宜闭勿启 其人导我至外院之东门、见门已阖、
  • 2 耶和华谓我曰、我耶和华、以色列族之上帝、既入斯门、厥后门必阖、恒不启、人不得擅入、
  • 3 惟君可坐其内 惟君王可坐其内、在我前食饼、由门廊出入、
  • 4 其人导我入北门殿前、我见耶和华之煌荣、充盈殿宇、俯伏于地、
  • 5 严责以色列人污亵圣殿 耶和华谓我曰、人子、我以圣殿之法度礼仪、示尔、当愼尔观听、知殿出入之所、
  • 6 当告以色列族违逆者云、主耶和华曰、以色列族欤、尔所作不端、罪恶贯盈、
  • 7 彼异邦人身心不洁、尔导之入我圣所、以玷我室、尔虽献饼饵血膋、亦作不端、背我盟约、
  • 8 尔不守我圣所、乃使他人代之、因以取利。
  • 9 主耶和华曰、以色列族中有异邦人、身心不洁者、不得入我圣所、
  • 10 拜偶像之利末后裔不准供祭司职 昔以色列族背我、崇拜偶像、利未人亦背我、遂负罪戾、
  • 11 彼在圣所、可供役事、守殿之门、为民宰牲、立于其前、以供役事、
  • 12 既崇事偶像、诱以色列族陷于愆尤、故我耶和华指己而誓、必加以罪、
  • 13 不诣我前、供祭司之职、不在至圣之所、近我圣物、必因所作不端、含羞抱愧、
  • 14 惟守殿门、供其役事、则无不可。
  • 15 惟撒督后裔可供祭司职 主耶和华曰、昔以色列族背我、利未后裔撒督子孙、咸为祭司、守我圣所、彼可诣前、以奉事我、献脂与血、
  • 16 入我圣所、近我圣几、以供其职、
  • 17 为祭司定例 彼入内院供役、必衣枲衣勿衣羊毛、
  • 18 上戴枲冠、下服枲裤、凡致汗之衣、不服于身、
  • 19 出与众杂处、必解供职之衣、置之圣室、更衣他衣、如衣俗服、不能行祭司之事、
  • 20 勿薙首、勿长发、惟修以翦、
  • 21 祭司入内院、不可饮酒、
  • 22 嫠妇弃妇、勿娶、必娶以色列族之处女、或他祭司之嫠妇、
  • 23 当教我民、必别圣与不圣、洁与不洁、
  • 24 有讼事、必当鞫问、遵我法度、在大会中必守我礼仪、法度、以我安息日为圣日、
  • 25 祭司勿近尸骸、恐自玷其身、惟为父母子女兄弟未嫁之姊妹、则可、
  • 26 -
  • 27 成洁之后、七日既届、必入内院圣所、以供役事、献赎罪之祭、我耶和华已言之矣。
  • 28 -
  • 29 祭司在以色列族中、不得土壤为恒业、惟以色列族所献之礼物、与赎罪之祭品、皆祭司所得、为其食用、
  • 30 凡土所产之初实、人所献之礼物、悉归祭司、新麦为屑、亦予祭司、纯嘏临于尔家、
  • 31 凡自毙断伤之禽兽、祭司不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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