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4

(文理和合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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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基督未來我儕為律所束 我謂嗣子雖為全業之主、童蒙時無異於僕、
  • 2 服於傅保及家宰、待父所定之期、
  • 3 我儕童蒙時、亦役於斯世之小學、
  • 4 基督既來則贖我儕於律法之中 屆期、上帝遣其子、由女而生、在於律下、
  • 5 以贖律下之人、使我儕得為子之分、
  • 6 既為子、上帝遣厥子之神、入我儕之心、呼曰、阿爸父也、
  • 7 如是爾不復為僕、乃為子也、既為子、則由上帝而為嗣矣、
  • 8 因此再不服律為奴 昔爾不識上帝、役於本非神者、
  • 9 今既知之、更為上帝所知、何反向劣弱空乏之小學、復欲為之役乎、
  • 10 爾乃守日月節年、
  • 11 我為爾懼、恐我為爾徒勞矣、
  • 12 門徒先時切愛保羅保羅以此激勵之 兄弟乎、我求爾如我、蓋我已如爾、爾未嘗枉我、
  • 13 爾知我昔以形軀之弱、宣福音於爾、
  • 14 且我形軀有所試爾、而爾不之嫌、不之棄、乃接我如上帝之使、如基督 耶穌 、
  • 15 爾當時之禧慶安在、我為爾證、若能為之、即抉目予我、亦所願也、
  • 16 然則我以真理告爾、反成仇乎、
  • 17 夫彼為爾熱衷、非善也、乃欲間爾、使爾為彼熱衷、
  • 18 凡於善事而熱衷、斯為善、不獨我與爾同在時也、
  • 19 小子乎、我復為爾劬勞、待基督之狀、成於爾衷、
  • 20 今我欲偕爾而易我言、蓋我為爾游移也、
  • 21 以夏甲撒拉並伊等後裔為喻 爾願服律者其告我、爾不聞律乎、
  • 22 記有之、 亞伯拉罕 有二子、一婢出、一自由者出、
  • 23 婢出者、依形軀而生、自由出者、乃由應許焉、
  • 24 斯為寓言、蓋二女乃二約、一出自 西乃 山、所生者為僕、 夏甲 是也、
  • 25 夫 夏甲 者乃 亞拉伯 之 西乃 山、猶今之 耶路撒冷 也、蓋彼與其諸子為僕、
  • 26 惟在上之 耶路撒冷 乃自由、我眾之母也、
  • 27 記有之、不妊不產者宜喜樂、未劬勞者宜歡呼、蓋煢獨者較有夫者、子更多也、
  • 28 兄弟乎、我儕如 以撒 因應許而為子、
  • 29 昔依形軀而生者、窘逐依聖神而生者、今亦如是、
  • 30 然經云何、曰、逐婢及其子、蓋婢之子、不得與自由者之子共嗣業也、
  • 31 兄弟乎、我儕非婢之子、乃自由者之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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