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2

(文理和合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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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述說再往耶路撒冷之故不准猶太人強提多受割 越十四年、我與 巴拿巴 復上 耶路撒冷 、亦攜 提多 、
  • 2 乃依啟示而往、且以我在異邦所宣之福音告之、惟私陳於有令聞者、免我前後所行為徒然也、
  • 3 偕我之 提多 、 希利尼 人也、未嘗強之受割、
  • 4 因有私引之偽兄弟潛入、窺我儕於基督 耶穌 所得之自由、欲僕我儕、
  • 5 我未嘗一時服而讓之、為使福音之真、恆存爾中、
  • 6 至於有名望者、無論何如人、於我無與、蓋上帝不以貌視人、彼有名望者、無所增益於我、
  • 7 反乎此、既見主託我宣福音於未受割者、亦猶託 彼得 於已受割者、
  • 8 蓋感 彼得 為使徒於受割者、亦感我為使徒於異邦、
  • 9 且 雅各 磯法 約翰 、人視為柱石者、因知賜我之恩、則施相交之右手於我及 巴拿巴 、俾往異邦、而彼往受割者、
  • 10 惟欲我顧念貧者、我亦殷勤為是矣、
  • 11 在安提阿阻止彼得 然 磯法 至 安提阿 、我面諍之、以其干咎也、
  • 12 蓋有自 雅各 來者未至時、彼與異邦人同食、及至、則退而自別、畏受割者也、
  • 13 其餘之 猶太 人、亦相率為偽、甚至 巴拿巴 亦受其誘而效尤焉、
  • 14 我見其行不端、不依福音之真、遂於眾前語之曰、爾 猶太 人也、所行既如異邦人、非如 猶太 人、胡為強異邦人如 猶太 人乎、
  • 15 夫我儕本 猶太 人、非異邦罪人、
  • 16 言人稱義非因行律法只因信耶穌 既知人之見義、非由行律、乃由信 耶穌 基督、則信乎 耶穌 基督、俾由信而見義、不由行律、蓋無人由行律而見義也、
  • 17 我儕於基督而求見義、仍不免為罪人、則基督豈為罪之役乎、非也、
  • 18 得稱為義者不再犯罪惟學耶穌 我若復建素所毀者、則自表為干律者矣、
  • 19 蓋我由律已死於律、致得生於上帝、
  • 20 我已與基督同釘十架、而我尚生、非我也、基督生於我中也、今我生於形軀者、乃因信上帝子而生、即愛我而為我捐己者也、
  • 21 我不虛上帝之恩、蓋義若由律、則基督之死為徒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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