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22

(文理和合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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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以君為子設婚筵為喻 耶穌 又設喻語眾曰、
  • 2 天國猶人君為子設婚筵、
  • 3 遣僕召所請者赴筵、而不至、
  • 4 復遣他僕曰、告所請者云、我餐已具、牛與肥畜已宰、百物俱備、可就筵矣、
  • 5 彼不顧而去、一往於田、一往於肆、
  • 6 其餘執僕、辱而殺之、
  • 7 君怒、遣軍殲此兇、焚其邑、
  • 8 語僕曰、婚筵已備、惟所請者不堪、
  • 9 異邦蒙召 可往通衢、凡所遇者、悉召赴筵、
  • 10 僕出途間、集所遇善者惡者、賓滿婚筵矣、
  • 11 不穿禮服者受罰 君入視賓、見一不衣禮服者、
  • 12 謂之曰、友乎、不衣禮服、胡為乎來、其人默然、
  • 13 君命役曰、縛其手足、投於幽暗、在彼有哀哭切齒矣、
  • 14 蓋蒙召者多、見選者少也、
  • 15 法利賽人欲藉耶穌之言陷害耶穌 法利賽人出、謀即其言以罔之、
  • 16 遂遣其徒、同 希律 黨、就之曰、夫子、我知爾乃誠者、且以誠宣上帝道、亦不徇人、蓋不以貌取人也、
  • 17 當以歸君者歸君歸主者歸主 納稅於 該撒 宜否、爾意若何、請告我、
  • 18 耶穌 識其惡、曰、偽善者乎、何試我耶、
  • 19 以稅金示我、遂取一金與之、
  • 20 耶穌 曰、是像與號為誰、
  • 21 曰 該撒 、曰、然則以 該撒 之物納 該撒 、以上帝之物納上帝矣、
  • 22 眾聞而奇之、遂去、
  • 23 辯駁撒都該之謬 是日撒都該人、即言無復起者、就而問曰、
  • 24 夫子、 摩西 云、人無子而死、其弟當娶其妻、生子以嗣兄、
  • 25 我中有兄弟七人、長者娶而死、無嗣、遺妻與弟、
  • 26 其二其三至其七皆然、
  • 27 厥後婦亦死、
  • 28 至復起時、婦於七人中為誰之妻乎、蓋皆納之矣、
  • 29 耶穌 曰、爾誤矣、以不識經及上帝之能故也、
  • 30 蓋復起時、不娶不嫁、如天使然、
  • 31 論死者復起、上帝所諭於爾者、爾豈未讀乎、
  • 32 曰吾乃 亞伯拉罕 之上帝、 以撒 之上帝、 雅各 之上帝、是上帝非死者之上帝、乃生者之上帝也、
  • 33 眾聞之、奇其訓、
  • 34 指明誡命何為至大 法利賽人聞 耶穌 使撒都該人語塞、遂集、
  • 35 中有為律師者、問而試之曰、
  • 36 夫子、律中之誡、孰為大、
  • 37 曰、當盡心、盡性、盡意、愛主爾之上帝、
  • 38 此誡之首而大者、
  • 39 其次愛鄰如己亦猶是、
  • 40 全律及先知、統於此二誡也、
  • 41 辯論基督以塞法利賽人之口 法利賽人集時、 耶穌 問曰、
  • 42 爾意基督若何、係誰之裔乎、
  • 43 曰、 大衛 之裔也、曰、然則 大衛 何以感於聖神、稱之為主耶、
  • 44 其言云、主語我主曰、坐我右、迨我以爾敵置爾足下、
  • 45 夫 大衛 既稱之為主、則如何為 大衛 裔乎、
  • 46 眾無辭以對、自是無敢復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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