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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羅門建邑 所羅門 建耶和華室、及己宮室、歷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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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後、重建 戶蘭 所予諸邑、使 以色列 人居之、
3
所羅門 往攻 哈馬瑣巴 、取之、
4
在曠野建 達莫 、在 哈馬 建府庫之邑、
5
又建上 伯和崙 、下 伯和崙 、俱為保障之邑、有垣、有門、有楗、
6
又建 巴拉 、及諸府庫之邑、車乘之邑、騎兵之邑、又在 耶路撒冷 、 利巴嫩 、與所轄全地、凡所欲建則建之、
7
徵異族人服役 斯土所遺 赫 人、 亞摩利 人、 比利洗 人、 希未 人、 耶布斯 人、非屬 以色列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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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 以色列 人所未滅者、 所羅門 徵其子孫服役、迄於今日、
9
惟 以色列 人、 所羅門 不使之服役、乃為戰士、軍長、及車騎之長、
10
所羅門 有監工者二百五十人、以督操作之眾、
11
所羅門 攜 法老 女、自 大衛 城、至為彼所建之宮、蓋曰、我后不得居 以色列 王 大衛 之宮、因耶和華匱所至之處、皆為聖地、
12
獻燔祭 所羅門 在廊前所建耶和華之壇、獻燔祭於耶和華、
13
循 摩西 之命、依其日所宜、於安息日、月朔、及年中三節、除酵節、七七節、構廬節獻之、
14
定祭司之班利未人之職 又遵其父 大衛 之例、定祭司之班次、以供役事、又定 利未 人之職任、使掌頌讚、亦在祭司前供事、循每日所宜、又立閽人、循其班次、以守各門、是乃上帝僕 大衛 所命、
15
王所命祭司及 利未 人、或掌府庫、或理他事、皆莫之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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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羅門 建耶和華室、自築基以迄告成、工材俱備、於是耶和華室完備無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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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之舟楫 時、 所羅門 往 以東 地、至濱海之 以旬迦別 、及 以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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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蘭 藉其臣僕遣舟、及諳於航海之僕至、其僕與 所羅門 之僕、偕往 俄斐 、得金四百五十他連得、運至 所羅門 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