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察究见杀者之例 在尔上帝耶和华所锡为业之地、若见有被杀者、卧于田间、不知谁杀、
2
则尔之长老士师、必至其处、于四周之邑、度其远近、
3
最近之邑、其长老必取牝犊、未负轭服役者、
4
牵至活水之谷、其地未经耕种、则于谷中折犊之颈、
5
利未 人祭司必适其所、盖其为尔上帝耶和华所简、以供役事、藉耶和华之名、为民祝嘏、凡诸争竞斗殴、俱凭其言而定、
6
离见杀者最近之邑、其长老必在谷中、盥手于折颈之犊上、
7
曰、我手未流此血、我目亦未之见、
8
耶和华欤、尔所赎之 以色列 族、求尔宥之、勿使无辜之血、归于尔民、于是流血之罪得赦、
9
尔行耶和华所视为正者、则流血之罪、可除于尔中、
10
纳被虏妇女为妻之例 尔出与敌战、尔上帝耶和华付之尔手、尔即虏之、
11
其间见有美女、尔恋慕之、欲纳为妻、
12
可携之归、使薙发修甲、
13
去被虏时所衣之衣、居于尔家、哀其父母、历至一月、然后与之同寝、成为夫妇、
14
如后不见悦于尔、可容之去、俾其自由、尔既玷之、勿鬻而得金、勿待之若婢、
15
勿以弘爱废冢子 人有二妻、一见爱、一被恶、均生子、而被恶者之子居长、
16
使子承业时、不可废被恶者之子、而立见爱者之子为长子、
17
必认被恶者之子为长子、倍其业以与之、盖彼为强健时所首生者、宜得长子之业、
18
待逆子之例 人有悖逆之子、不听父母之言、虽责之仍不听、
19
父母当执之、携至其邑门长老前、
20
告曰、此子悖逆、不听我言、饕餮沉湎、
21
其邑之民、必石击之致死、以除恶于尔中、使 以色列 众闻之而惧、
22
人犯死罪、而致之死、悬之于木、
23
毋使其尸悬木竟夕、必是日葬之、免污尔上帝耶和华所赐为业之地、盖被悬者、乃上帝所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