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瑪書-12

(北京官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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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勸弟兄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弟兄們,我因天主的憐憫,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潔淨的活祭,就是天主所喜歡的。如此事奉天主是理所應當的。
  • 2 不要效這世上的風俗,你們心念要棄舊換新,叫你們察驗,何為天主的善良、可喜悅、純全的旨意。
  • 3 我靠著所受的恩,勸你們各人不要居心驕傲,思念過分,要照著天主所賞給各人信德的分量思念。
  • 4 凡是主的門徒都當看為是一體的 正如我們一個身體上有許多肢體,肢體不能都是一樣的用處。
  • 5 這樣,我們眾人在基督裡頭成為一身,也是互相聯絡作肢體。
  • 6 既得不同的恩賜,就當各盡各自的本分 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作先知的就當照著信的分量作先知,
  • 7 作執事的應當恒心執事,教導的應當教導,
  • 8 勸化的應當勸化,周濟的應當誠實,掌教的應當勤謹,憐憫人的應當歡樂。
  • 9 聖徒當有的本分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 10 應當相愛如弟兄,彼此尊敬。
  • 11 勤謹不可懶惰,熱心不可冷淡,應當如此服事主。
  • 12 有指望要喜歡,有災難要忍耐,禱告要恒心。
  • 13 聖徒乏用要幫助,待客要殷勤。
  • 14 有人逼迫你們,倒要為他祝福。應當祝福,不可咒詛。
  • 15 當與眾人和睦相處,不可以惡報惡 和喜樂的人要同樂,和哀哭的人要同哭。
  • 16 彼此要意念相同,不要妄自尊大。待卑微的人要降心相從,不可自以為聰明。
  • 17 不可以惡報惡。眾人以為善的事,要留心去做或作“在眾人面前要專心為善”。。
  • 18 若是能行,就極力與眾人和睦。
  • 19 我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報仇。人若生氣,寧可讓他。因為經上主說:報仇在我,我必報應。
  • 20 又說:你的仇人餓了,就給他吃,渴了就給他喝。你這樣待他,就如將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 21 你不可為惡所勝,應當以善勝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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