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利未人之業對於祭司利未人,利未全支派,在以色列中沒有分配產業;他們要喫獻給耶和華的火祭,這是他的產業。
2
為此在他們弟兄中沒有產業給他們,耶和華就是他們的產業,正如他應許他們的。
3
這乃是那些祭司從百姓當得的分;從那些獻上的祭物,無論是牛或羊,那前腿,和那兩腮,與那脾胃,就當歸給祭司。
4
你初熟的五穀,和新酒,與油,並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
5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從各支派中揀選了他,使他和他子孫,終生的年日在耶和華的名裏去侍立和事奉。
6
利未人,無論他寄居在以色列任何城中的一座,若從那裏出來,照他全魂所意欲的來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
7
就當在耶和華他神的名裏事奉,像他眾弟兄利未人在那裏侍立在耶和華面前。
8
除了去從賣了那祖先產業所得的以外,還要得一份祭物與他們同喫。
9
勿從異邦惡俗當你進入耶和華你神所賜給你之那地方,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要學著照樣去行。
10
你們當中不可有人使他兒子或女兒去經過火;也不可有占卜卦的,觀兆的,行法術的,行邪術的,
11
用迷惑法術的,介入交鬼的,行巫術的,通陰巫師。
12
因為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乃因這些可憎惡的事,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走。
13
在耶和華你的神前你當作完全人。
14
因你所趕出這些國民,他們都聽從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神不容許你這樣行。
15
許以興起先知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16
正如在何烈山聚會的日子,你們所求問於耶和華你神的一切話說,叫我們不再去聽見耶和華我們神的聲音,也不再叫我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們死亡。
17
耶和華就對我說,他們所說的很好。
18
在他們弟兄中間我要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我的話放在他口中,而他要傳給他們那一切我所吩咐他的。
19
若有人,他不聽我的話,就是在我名裏說的話,我必向他討罪。
20
待假先知之例若有那一個先知,他擅自用我的名去說話,那是我所未曾吩咐他去說的,或他用別的諸神的名說的,這先知就必治死。
21
在你心裏或說,我們怎能知道那話乃是耶和華未曾吩咐的
22
當那先知用耶和華的名說話,那話卻不成就,也無效驗,那麼這話就是耶和華未曾吩咐的,乃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