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獻祭當詣耶和華選擇之處當你們存活在這地上所有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列祖的神所賜給你為業的地上,你們就當謹守去遵行這些律例和典章;
2
你們要徹底的毀壞那一切的地方,就是你們所趕出他們那些國民,在高山,在山坡,在一切青翠樹下,在那些地方他們所事奉的諸神。
3
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諸神的雕刻偶像,從那地方除滅它們的名。
4
你們不可向耶和華你們的神那樣行。
5
但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所揀選的某一地方,在那裏設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可去那裏求問;
6
將你們的燔祭和祭物,並你們的十分之一和手中的舉祭,或你們的還願祭和甘心祭,以及你們的牛群和羊群中頭生的,都帶到那裏;
7
在那裏,在耶和華你們神的面前,你們可以喫;並因你們手中所辦的一切事,都蒙耶和華你的神賜福,你們和你們的家屬就都歡樂。
8
我們今日在這裏所行的,乃是各人眼中看為正的一切事,以後你們不可照這一切去行。
9
因為直到現在你們還沒有進到安息地,就是耶和華你神所賜給你的產業地。
10
但當你們過了那約但河,得以住在耶和華你們的神使你們承受為業之地,又使你們得享平安,在你們四圍一切仇敵中安然居住。
11
那時,耶和華你們的神要為他自己選擇地方,使他的名住在那裏;你們要將一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和祭物,並你們的十分之一和手中的舉祭,以及你們向耶和華許願一切甘心的美祭,都帶到那裏。
12
你們和你們的兒子與女兒,你們的男僕與女僕,並那住在你們城裏卻是在你們中間沒有分配產業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華神面前歡樂。
13
你自己要謹慎,不可在任何你所看中的地方獻上燔祭。
14
惟獨耶和華從你們眾支派中的一個支派所選擇的那地方,就在那裏你們要獻上燔祭,就在那裏你們要行一切我所吩咐你的。
15
然而在你們任何城裏,都可照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福分,隨你們魂一切意欲的屠宰喫肉,那不潔淨的人和那潔淨的人都可以喫,就如羚羊或鹿一樣。
16
只是不可喫血,要將其倒在地上,像水一樣。
17
你們的五穀或新酒或油的十分之一,你牛群或羊群中頭生的,以及一切你所許的願,和甘心獻的,或你手中的舉祭,都不可在你城裏去喫;
18
但卻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就是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喫;在其中你和你的兒子與女兒,你的男僕與女僕,並那住在你們城裏的利未人,並因你手辦理的一切事,都要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歡樂。
19
你自己要謹慎,在你所住的地方,你終生的時日,都不可丟棄那利未人。
20
當耶和華你的神照著他應許你的,擴張你的境界時,你說,我要喫肉,因你心裏或魂下同想要去喫肉,就可照你心裏一切意欲喫肉。
21
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在那裏立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就可以照我所吩咐你的,將耶和華賜給你的牛群中或羊群中取些宰了,就可照你心裏一切的意欲在你城裏喫。
22
你喫那肉就有如喫那羚羊和那鹿一般,那不潔淨的人和那潔淨的人一起都可以喫。
23
只是要堅定,不可去喫血;因為血是生命,你不可將那生命與那肉同喫。
24
不可喫它指血,要將其倒在地上,像水一樣。
25
你不喫它指血,為此,你和你的後裔就必蒙福,因為你行耶和華眼中那看為正的事。
26
只是你所有的聖物,和你的還願祭,你要拿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
27
你要將你的燔祭,那肉和那血獻在耶和華你神的壇上;祭物的血,要倒在耶和華你神的壇上;但那祭肉你可以喫。
28
你要謹守且聽從我所吩咐你這一切的話,若你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正那)看為善的事,這樣,你和你的後裔就必蒙福。
29
當耶和華你神從你面前趕出那些國民,你就進去那裏,去佔有他們,接續他們住在他們的地上。
30
你要謹慎,將他們從你面前除滅以後,免得你陷入網羅隨從他們;免得你探討他們的諸神而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諸神,我也要這樣去行。
31
戒受引誘從事他神你不可向耶和華你的神這樣行,因為他們向自己的諸神行了耶和華所恨惡所憎嫌的一切事,甚至也將他們的兒子們和他們的女兒們用火焚燒,獻與他們的諸神。
32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事,你們要謹慎將其去行;不可在其上加添,也不可從其中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