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積薪沸釜為喻在第九年的第十月,那月的第十日,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2
人子阿,你要寫下今日,就是這同一日的名稱,巴比倫王在這同一日臨近到耶路撒冷。
3
你要向這悖逆之家設比喻,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將那鍋放在火上,放好了,就倒水在其中。
4
將肉塊,一切肥美的肉塊,腿和肩,都聚在其中,拿美好的骨頭裝滿其中。
5
取羊群中最好的,又將柴或骨堆在其下,使其沸滾,又把骨頭煮在其中。
6
示耶路撒冷必遭毀滅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這流人血的城,就是長銹的鍋。其中的銹未曾除掉,要從其中一塊一塊的取出來,不必為它拈鬮。
7
因為在其中所流的血,要將其倒在淨光的磐石上,不倒在這地上,用塵土將其掩蓋。
8
因引起忿怒,去施行報應,將其血倒在淨光的磐石上,不得去掩蓋。
9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這流人血的城,我也要大堆火柴。
10
增添木柴使那火著旺,將那肉煮爛把湯熬濃,使那骨頭烤焦。
11
將其倒空坐在炭火上,為要使其變熱,使銅燒紅,鎔化其中的污穢,除淨其銹。
12
它勞碌疲乏,其中的大銹仍未除掉;這銹該放在火中。
13
在你的污穢中是淫行,因為我曾潔淨你,卻仍不潔淨。出於你的污穢不能再潔淨,直到我向你發的忿怒止息。
14
我耶和華說過的,必要成就,我必要行,必不返回,也不顧惜,亦不後悔。人必照你的舉動並照你的行為審判你。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5
喻以西結勿為妻死哀哭喻以色列人受苦不暇悲傷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而說,
16
人子阿,看哪,我要將你眼所喜愛的用打擊從你取去,你卻不可悲哀,不可哭泣,也不可流淚。
17
當呻吟,當安靜,不可為死人辦理喪事;要包裹頭巾在你頭上,腳上要穿鞋,不可蒙著嘴唇,也不可喫弔死人的食物。
18
於是我在早晨告訴於百姓,到晚上我的妻就死了。次晨就照著所吩咐的而行。
19
百姓問我說,你這樣行,這些與我們有何關係,你不告訴我們麼
20
我回答他們,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21
你告訴給以色列家,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要褻瀆我的聖所,就是你們能力所誇耀,你們眼睛所喜愛,你們的魂所愛惜的;並且你們所留下的兒女,必倒在刀下。
22
那時你們必行正如我所行的,不蒙著嘴唇,也不喫弔死人的食物。
23
你的裹頭巾要在你頭上,你的鞋要在你腳上,不可悲哀,不可哭泣。各人對自己的弟兄悲歎,因自己的罪孽漸漸消滅。
24
以西結必這樣為你們作豫兆;你們要照著一切他所行的去行。當那事來到,你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
25
你人子阿,在那日我不是要除掉他們的依靠,他們榮耀的喜樂,他們眼中的喜愛,他們魂裏所重看的兒女麼
26
當那日,那逃脫的人要來到你這裏,使你耳聞這事麼
27
當那日,你必向逃脫的人開口說話,不再啞口。你必成為他們的豫兆,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