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十二支派所得之地這些是那些支派的名。從北端,沿著希特倫路旁進到哈馬口,再到大馬色邊界的哈薩以難;北邊到哈馬地旁,那西邊東邊都是屬於他,是但的一分。
2
挨著但的地界,從東邊到西邊,是亞設的一分。
3
挨著亞設的地界,從東邊到西邊,是拿弗他利的一分。
4
挨著拿弗他利的地界,從東邊到西邊,是瑪拿西的一分。
5
挨著瑪拿西的地界,從東邊到西邊,是以法蓮的一分。
6
挨著以法蓮的地界,從東邊到西邊,是流便的一分。
7
挨著流便的地界,從東邊到西邊,是猶大的一分。
8
當獻之地挨著猶大的地界,從東邊到西邊,必有所獻的供地,寬二十五千肘。從東邊到西邊的長度與其他一分之地相同。聖所當是在其中。
9
你們所獻與耶和華的供地,長二十五千肘,寬十千肘。
10
而這些聖的供地乃要歸與祭司,北邊二十五千肘,西邊寬十千肘,東邊寬十千肘,南邊長二十五千肘,耶和華聖所當是在其中。
11
這地要歸與撒督的子孫中那成聖的祭司,就是守我所吩咐的。當以色列人走迷時,好像那些利未人走迷了,他們祭司卻沒有走迷。
12
這地要從供地中成為他們的供地,是至聖之地,挨著利未人地界。
13
利未人的地界是挨著祭司地界,長二十五千肘,寬十千肘,都是長二十五千肘,寬十千肘。
14
從這地中他們不可賣,不可換,初熟之地不可歸與別人,因是歸耶和華為聖的。
15
歸城之地在這二十五千肘前那所剩下五千肘寬之地,要作俗用,作為造城,蓋房,郊野之用。那城當在中間。
16
這些是城的尺寸:北面四千五百肘,南面四千五百肘,在東面四千五百肘,西面四千五百肘。
17
這城必有郊野,向北二百五十肘,向南二百五十肘,向東二百五十肘,向西二百五十肘。
18
那挨著聖供地的餘地,東邊十千肘長,西邊十千肘長,乃是與聖供地相接連;其中土產,乃是為那城內的工人作食物。
19
所有以色列支派中,在那城內作工的,都要耕種這地。
20
你們所獻聖的供地,連歸城之地業,那全部供地是四方的,二十五千肘乘二十五千肘。
21
歸王之地在那聖供地連那城地,在這邊和在那邊的餘地要歸與王。供地二十五千肘的前面直到東界,西面二十五千肘的前面直到西界,相連接的一分地要歸王。那聖供地和那殿聖所要在其中。
22
並且歸利未人的地業,與歸那城的地業,乃是在那歸王的地業中間;在猶大地界和便雅憫地界的中間,乃是歸王的地業。
23
論到其餘的那些支派,從東邊到西邊,是便雅憫的一分。
24
挨著便雅憫的地界,從東邊到西邊,是西緬的一分。
25
挨著西緬的地界,從東邊到西邊,是以薩迦的一分。
26
挨著以薩迦的地界,從東邊到西邊,是西布倫的一分。
27
挨著西布倫的地界,從東邊到西邊,是迦得的一分。
28
挨著迦得地界向南的南界,乃是從他瑪邊界到米利巴加低斯的水,延到埃及小河,直到大海。
29
這就是你們要拈鬮分給以色列各支派為業之那地,這些是他們所得的分。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30
城之局量這城的北面四千五百肘。出口是這些:
31
那城的各門要按以色列各支派的名字。北面三門,一為流便門,一為猶大門,一為利未門。
32
在東面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約瑟門,一為便雅憫門,一為但門。
33
南面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西緬門,一為以薩迦門,一為西布倫門。
34
西面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迦得門,一為亞設門,一為拿弗他利門。
35
城四圍十八千肘。從今日起,這城的名稱為耶和華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