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22

(和合本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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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迷了路,不可避開牠們,總要把牠們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
  • 2 你弟兄若離你遠,或是你不認識他,你就要牽到你家,留在你那裏,等你的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
  • 3 你弟兄所失落的,無論是驢,衣服,或任何東西,你若發現,都要這樣做,不能避開。
  • 4 你若看見你弟兄的牛或驢在路上跌倒了,不可避開牠們,總要幫助他把牛或驢拉起來。
  • 5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人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做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 6 「你若路上看見鳥窩,無論在樹上或地上,裏頭有小鳥或有蛋,母鳥伏在小鳥或蛋上,你不可連母鳥帶小鳥一起拿去。
  • 7 總要放母鳥走,只可以取小鳥。這樣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長久。
  • 8 「你若建造新房屋,要在屋頂安欄杆,免得有人從屋頂掉下來,血就歸於你家。
  • 9 「不可在你的葡萄園裏栽種別的種子,免得你栽種所結的和葡萄園的果子都成了聖物。
  • 10 不可並用牛和驢來耕地。
  • 11 不可穿羊毛和細麻混合做成的衣服。
  • 12 「你要在所披外衣的四個邊上縫繸子。」
  • 13 貞潔的條例 「人若娶妻,與她同房後恨惡她,
  • 14 捏造她行可恥的事,把醜名加在她身上,說:『我娶了這女人,親近她,卻發現她沒有貞潔的憑據』。
  • 15 女方的父母就要把這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去,到城門的本城長老那裏。
  • 16 女方的父親要對長老說:『我把女兒嫁給這人,他卻恨惡她,
  • 17 看哪,他捏造可恥的事,說:我發現你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但是,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父母要把那布鋪在本城長老的面前。
  • 18 那城的長老要拿住那人,懲罰他,
  • 19 罰他一百銀子,給女方的父親,因為他把醜名加在以色列一個少女身上。這女子仍是他的妻子,那人終身不可休她。
  • 20 但若這事是真的,找不到女子貞潔的憑據,
  • 21 他們就要把這女子帶到她父家的門口,城裏的人要用石頭打死她,因為她在父家犯了淫亂,在以色列中做了可恥的事。這樣,你就把惡從你中間除掉。
  • 22 「若發現有人與有夫之婦同寢,就要將姦夫淫婦一起處死。這樣,你就把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 23 「若一女子是處女,已經許配了人,有男子在城裏遇見她,與她同寢,
  • 24 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那城的城門口,用石頭打死他們。處死女子是因為她雖然在城裏,卻沒有喊叫;處死男子是因為他玷污了鄰舍的妻子。這樣,你就把惡從你中間除掉。
  • 25 「若有男子在野地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抓住她與她同寢,只要處死那與女子同寢的男子。
  • 26 不可對女子處刑,這女子沒有該死的罪。這案件就好比人起來攻擊鄰舍,把他殺了一樣。
  • 27 因為男子是在野地遇見她,這已經許配了人的女子雖然喊叫,卻沒有人救她。
  • 28 「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少女,抓住她與她同寢,被人發現,
  • 29 這男子就要拿五十銀子給女子的父親,並要娶她為妻,終身不可休她,因為他玷污了這女子。
  • 30 「人不可娶繼母為妻,不可掀開父親衣服的下邊「掀開...下邊」意思是「侵犯父親的權益」;27.20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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