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18

(和合本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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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祭司和利未人应得的份 “利未家的祭司和利未全支派在以色列中没有分得产业;他们可以吃耶和华的火祭,那是他的产业。
  • 2 他在弟兄中没有产业;耶和华是他的产业,正如耶和华所应许他的。
  • 3 祭司从百姓当得的权益是这样:凡献牛或羊为祭物的,要把前腿、两腮和胃给祭司。
  • 4 初收的五谷、新酒和新的油,以及初剪的羊毛,也要给他。
  • 5 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从你众支派中拣选他,使他和他子孙永远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事奉。
  • 6 “利未人若离开他在以色列中所居住的任何一座城,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
  • 7 就要在那里奉耶和华-他神的名事奉,正如他的众弟兄利未人在耶和华面前侍立一样。
  • 8 除了卖祖产所得的以外,他们“他们”:撒玛利亚五经和七十士译本是“他”。要吃同等分量的祭物。”
  • 9 禁止异教的习俗 “你到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之地,不可学那些国家行可憎恶的事。
  • 10 你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星象的、行法术的、行邪术的、
  • 11 施符咒的、招魂的、行巫术的和求问死人的。
  • 12 凡做这些事的都是耶和华所憎恶的;因这可憎恶的事,耶和华-你的神把他们从你面前赶出去。
  • 13 你要向耶和华-你的神作完全人。
  • 14 你所要赶出的那些国家都听从观星象的和占卜的,但是耶和华-你的神从来不准你这样做。”
  • 15 兴起像摩西的先知 “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弟兄中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他。
  • 16 这正如你在何烈山大会的那日向耶和华-你的神所求的一切,说:‘求你不要再叫我听见耶和华-我神的声音,也不要再叫我看见这大火,免得我死亡。’
  • 17 耶和华对我说:‘他们说得对。
  • 18 我必在他们弟兄中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将当说的话放在他口里;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告诉他们。
  • 19 谁不听从他奉我名所说的话,我必亲自向他追究。
  • 20 若有先知擅自奉我的名说了我未曾吩咐他说的话,或是奉别神的名说话,那先知就必处死。’
  • 21 你心里若说:‘我们怎能知道那话是耶和华未曾吩咐的呢?’
  • 22 先知奉耶和华的名说话,所说的若没有实现,或不应验,这话就是耶和华未曾吩咐的,而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必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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