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會的紀律 聽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就是有人和他的繼母同居;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不准許的。
2
你們還引以為榮,難道不應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嗎?
3
我人雖不在你們中間,靈卻在你們那裏。我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好像親身與你們同在。
4
當你們奉我們主耶穌的名聚會的時候,我的靈也同在,並帶同我們主耶穌的權能,
5
把這人交給撒但,摧毀他的肉體,使他的靈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
6
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
7
你們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其實你們是無酵的。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8
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就是那惡毒邪惡的酵,只用無酵餅,就是誠實和真理的餅。
9
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來往。
10
此話不是指這世上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除非你們離開世界方可。
11
但如今我寫信告訴你們,若有自稱為基督徒而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來往,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12
因為判斷外人與我何干?教會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判斷的嗎?
13
外人自有 神審判他們。趕走那在你們中間的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