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10

(新英語譯本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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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差遣十二使徒 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讓他們能趕逐污靈和醫治各樣的病症。
  • 2 這十二使徒的名是:頭一個叫西門(又稱彼得)、他的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他兄弟約翰,
  • 3 腓力和巴多羅買,多馬和稅吏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
  • 4 奮銳黨的西門,和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 5 耶穌差遣這十二個人出去,吩咐他們說:「不要去外邦人的地區,不要進撒瑪利亞人的城;
  • 6 只要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
  • 7 你們要隨走隨傳:『天國近了!』
  • 8 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痳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送出去。
  • 9 腰袋裏不要帶金銀銅錢,
  • 10 出門不要帶袋子,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柺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
  • 11 你們無論進那一城、那一村,要先打聽誰是虔誠的人家,就住在那裏直到離開那地。
  • 12 進他家裏去的時候,要請他的安。
  • 13 那家若配得平安,你們的平安也必臨到他們;那家若不配得,你們的平安仍歸回你們。
  • 14 凡不接待你們,或不聽你們信息的人,當你們離開那家或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
  • 15 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 16 門徒將遇到的迫害 「我差你們出去,就好像羊進入狼羣,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
  • 17 你們要防備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會堂裏鞭打你們;
  • 18 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總督和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
  • 19 你們被交付審判的時候,不要思慮怎樣說話或說甚麼話,當說的話必在那時候賜給你們。
  • 20 因為不是你們自己在說話,乃是你們父的靈藉着你們說話。
  • 21 「弟兄要把弟兄送到死地,父親對兒女也是一樣。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 22 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但那忍耐到底的,就必得救。
  • 23 當有人在這城逼迫你們,就逃往別城。我實在告訴你們,在你們走遍以色列各城邑之前,人子就來了。
  • 24 「學生不能超越老師,奴僕不能大過主人;
  • 25 學生像老師一樣,奴僕像主人一樣,也就算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豈非更駡他的家人!
  • 26 懼怕 神,不懼怕人 「不要怕他們,因為隱藏的事沒有不被揭露的,隱秘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 27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在你們耳邊所說的,要在房頂上宣揚出來。
  • 28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
  • 29 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錢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會掉在地上。
  • 30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
  • 31 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 32 「因此,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 33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 34 刀兵,非太平 「不要以為我來是為地上帶來太平。我帶來的不是太平,而是刀兵。
  • 35 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為敵,女兒與母親為敵,媳婦與婆婆為敵,
  • 36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
  • 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得到我,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得到我。
  • 38 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得到我。
  • 39 凡得着生命的,將要喪失生命;凡為我喪失生命的,必得着生命。
  • 40 賞賜 「接待你們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 41 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
  • 42 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永不失去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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