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造法櫃 庇撒列用皂莢木作匱、
2
長二尺有半、廣與高俱尺有半、匱之內外、飾以兼金、其上四周悉以金緣。
3
鑄金環四、置於四隅、左右各二。
4
以皂莢木作杠、飾以金。
5
兩旁之環、可貫杠以舁匱。
6
造贖罪蓋及二??[口氷] 以兼金作施恩之所、長二尺有半、廣一尺有半。
7
用圓輪法、作二基路氷、置施恩所之兩旁、
8
每旁各一、於施恩所之上、
9
基路氷高展其翮、覆翼相對、俯視施恩之所。
10
造案及諸器具 用皂莢木作几、長二尺、廣一尺、高尺有半、
11
飾以兼金、四周悉以金緣、
12
四周之旁、廣約一掌、以金緣之、
13
作金環四、置於四隅、足上、
14
環附其旁、貫杠以舁几。
15
用皂莢木作杠、以金飾之、俾得舁几。
16
用兼金作盤、鼎、盂、壺以灌奠、及几諸器皿。
17
造燈臺燈盞及諸器具 用圓輪法、作燈臺、其柱、其枝、其盞、其節、其花、悉以兼金。
18
燈臺出枝凡六、兩旁各三、
19
枝各有盞、形似杏仁、有節有花、六枝俱同。
20
柱亦有盞凡四、形似杏仁、有節有花、
21
所出之六枝、凡二枝下、各有一節、
22
其節其枝、皆用圓輪法、以兼金爲之、
23
臺有七盞、翦與盤亦以兼金、
24
造燈臺與器、用兼金千五百兩。
25
造香壇 用皂莢木作香壇、其形維方、長廣俱一尺、高二尺、其角亦以木爲、
26
壇上與四旁及角、均以兼金飾之、四周悉緣以金、
27
兩旁緣下作金環二、貫杠以舁壇、
28
用皂莢木作杠、飾以金、
29
造聖膏與聖香 亦製聖膏、與潔香、用法和之、調劑維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