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17

(委辦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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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米迦竊其母之銀還之其母以是銀為之製偶像 有以法蓮山人名米迦、
  • 2 告其母曰、我聞爾失金一千有百、因而咒詛、其金在此、我取之矣。母曰願耶和華錫嘏吾子。
  • 3 子以金一千有百反其母。母曰、我爲子已獻金於耶和華、以鑄偶像、及雕刻之形、故仍反於爾。
  • 4 子復以金反母、母取金二百、以與金工、使鑄偶像、及雕刻之形、置於米迦室。
  • 5 米迦私立上帝堂崇拜偶像 米迦有上帝殿、遂作公服偶像、簡其一子、任爲祭司。
  • 6 當時以色列族無王、各任意而行。○
  • 7 米迦挽一利未人任為祭司 有利未族之少者、居猶大 伯利恒邑、
  • 8 欲擇地而居、故離其邑、行於途間、道由以法蓮山米迦室。
  • 9 米迦曰、汝奚自。曰、我利未族人、自猶大 伯利恒邑至、欲擇地以處者。
  • 10 米迦曰、盍偕我居、任祭司之職、尊猶我父、歲給十金、衣服食物、我盡饋爾。利未人入室。
  • 11 悅與之居、米迦視少者若子。
  • 12 留之於室、任爲祭司、
  • 13 曰、茲有利未人爲祭司、我知耶和華必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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