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4

(文理和合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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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波阿斯贖以利米勒之產 波阿斯 至邑門而坐、見其所言宜贖產者過焉、則呼之曰、某歟、請離途、坐於此、遂離途而坐、
  • 2 乃簡邑之長老十人、謂曰、請坐於此、遂坐、
  • 3 語宜贖產者曰、自 摩押 而歸之 拿俄米 、將鬻我昆弟 以利米勒 之田、
  • 4 我意告爾、於坐此者、及我民之長老前、爾其購之、當贖之者乃爾、其次則我、別無他人、如爾欲贖、則贖之、不然、明以告我、其人曰、我欲贖之、
  • 5 波阿斯 曰、爾由 拿俄米 手購田之日、亦由死者之婦、 摩押 女 路得 而購之、俾承其業、以繼死者之名、
  • 6 宜贖產者曰、我不能為己贖之、恐害我業、贖產之權、請爾操之、蓋我不能贖也、
  • 7 昔在 以色列 中、凡贖物易物、欲定其事者、必解其履、以予鄰里、此 以色列 人為據之例也、
  • 8 故宜贖產者謂 波阿斯 曰、汝其購之、則解其履、
  • 9 波阿斯 謂長老與民眾曰、凡屬 以利米勒 、及 基連 瑪倫 之業、我由 拿俄米 手購之、今日汝眾為證、
  • 10 更購 瑪倫 妻 摩押 女 路得 為妻、俾承其業、以繼死者之名、免其名絕於昆弟、及故鄉之門、汝眾為證、
  • 11 在邑門之眾、與諸長老曰、我儕為證、願耶和華使適爾家之婦、如 拉結 利亞 、肇造 以色列 家者、亦願爾稱豪於 以法他 、得名於 伯利恆 、
  • 12 願爾之家、由耶和華賜此少婦之子成立、如 他瑪 從 猶大 所生 法勒斯 之家、
  • 13 波阿斯娶路得為妻 波阿斯 遂娶 路得 、與之同室、耶和華賜之懷妊生子、
  • 14 眾婦謂 拿俄米 曰、當頌美耶和華、今日使爾不缺親屬、願此子得名於 以色列 中、
  • 15 彼必使爾振興、供養爾於老年、彼為愛爾之媳所生、此媳於爾、較七子尤善、
  • 16 拿俄米 取子、抱之於懷、為其阿保、
  • 17 生子俄備得為大衛之祖 鄰婦曰、 拿俄米 得子矣、乃名之曰 俄備得 、 俄備得 為 耶西 父、 耶西 為 大衛 父、
  • 18 法勒斯 之世胄如左、 法勒斯 生 希斯倫 、
  • 19 希斯倫 生 蘭 、 蘭 生 亞米拿達 、
  • 20 亞米拿達 生 拿順 、 拿順 生 撒門 、
  • 21 撒門 生 波阿斯 、 波阿斯 生 俄備得 、
  • 22 俄備得 生 耶西 、 耶西 生 大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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