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18

(文理和合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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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勸門徒宜謙卑 維時、門徒詣 耶穌 曰、在天國孰為大、
  • 2 耶穌 呼一孩提來、立之眾中、曰、
  • 3 我誠語汝、若不轉移如孩提、不得入天國也、
  • 4 故自謙如此孩提者、於天國為大也、
  • 5 凡以我名接一如是孩提者、即接我、
  • 6 毋陷人於罪 陷信我小子之一者、寧以巨磨懸其頸、沉於深海、
  • 7 禍哉斯世、以其陷人故也、夫陷人於罪、事所必有、但陷人者禍矣、
  • 8 倘爾一手一足陷爾、則斫而棄之、寧殘與跛入於生、勝於二手二足委永火、
  • 9 倘爾一目陷爾、則抉而棄之、寧一目入於生、勝於二目委火獄、
  • 10 毋輕視小子 慎勿輕視此小子之一、
  • 11 我語汝、其使在天、常覲我父之顏也、
  • 12 設人有百羊而亡其一、爾意若何、豈不姑舍九十九羊於山、往覓其亡乎、若遇之、
  • 13 我誠語汝、其為此一羊而喜、勝於為九十九之未亡者矣、
  • 14 如是、亡此小子之一、非爾天父意也、
  • 15 人得罪我宜如何待之 倘兄弟得罪於爾、則於彼獨處時謫之、若聽、則得爾兄弟、
  • 16 弗聽、則攜一二人偕往、致以二三證者之口、其言咸定矣、
  • 17 又弗聽、則告於會、弗聽會、則視之猶異邦人與稅吏、可也、
  • 18 我誠語汝、凡爾繫於地者、在天亦繫之、釋於地者、在天亦釋之、
  • 19 我又語汝、倘爾二人同心、在地祈求、無論何事、我在天之父必成之、
  • 20 蓋二三人奉我名隨在而集、我亦在其中矣、
  • 21 人多次得罪我我宜多次恕之 時 彼得 就之曰、主、兄弟獲罪於我、我恕之、當幾何次、至七次乎、
  • 22 耶穌 曰、我所謂非僅於七、乃七十乘七也、
  • 23 設喻推闡寬恕之理 是故天國猶王者、與其僕會計、
  • 24 計時、有曳負千萬金者至、
  • 25 既無可償、主命鬻其身與妻孥、及其所有以償、
  • 26 僕伏而拜曰、主、寬我、我將盡償、
  • 27 主憐而釋之、免其債、
  • 28 僕出、遇同儕負其十金、執之、扼其吭曰、爾所負者償之、
  • 29 同儕伏而求曰、寬我、我將償爾、
  • 30 弗許、下之獄、俟償所負、
  • 31 諸同儕見之憂甚、以其所行赴愬於主、
  • 32 不矜恤人亦不蒙矜恤 主召之曰、惡哉僕也、爾所負者求我、則盡免之、
  • 33 不當矜恤同儕、猶我矜恤爾乎、
  • 34 主怒、付之皂隸、俟盡償所負、
  • 35 爾眾不誠恕兄弟、則我天父亦將如是施諸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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