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7

(文理和合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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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厥後、 波斯 王 亞達薛西 時、有 以斯拉 、 以斯拉 乃 西萊亞 子、 西萊亞 乃 亞撒利雅 子、 亞撒利雅 乃 希勒家 子、
  • 2 希勒家 乃 沙龍 子、 沙龍 乃 撒督 子、 撒督 乃 亞希突 子、
  • 3 亞希突 乃 亞瑪利雅 子、 亞瑪利雅 乃 亞撒利雅 子、 亞撒利雅 乃 米拉約 子、
  • 4 米拉約 乃 西拉希雅 子、 西拉希雅 乃 烏西 子、 烏西 乃 布基 子、
  • 5 布基 乃 亞比書 子、 亞比書 乃 非尼哈 子、 非尼哈 乃 以利亞撒 子、 以利亞撒 乃大祭司 亞倫 子、
  • 6 以斯拉自巴比倫返 以斯拉 於 摩西 之律、 以色列 之上帝耶和華所賜者、為明敏之文士、蒙其上帝耶和華祐、所求於王、王悉許之、彼自 巴比倫 而上、
  • 7 亞達薛西 王七年、 以色列 族、祭司 利未 人、謳歌者、司閽者、尼提甯人、各有其人、上 耶路撒冷 、
  • 8 七年五月、 以斯拉 至 耶路撒冷 、
  • 9 正月朔、自 巴比倫 啟行、蒙其上帝之祐、五月朔、至 耶路撒冷 、
  • 10 究察律例訓誨其民 以斯拉 決志究察耶和華律、而遵行之、且以典章律例、訓誨於 以色列 中、
  • 11 亞達薛西詔告以斯拉 祭司 以斯拉 為文士、明耶和華之誡命、及所賜 以色列 之典章、 亞達薛西 王降詔、其文曰、
  • 12 諸王之王 亞達薛西 、告祭司 以斯拉 、明天上上帝律之文士、完人等稱、
  • 13 我諭國中 以色列 民、祭司 利未 人、凡樂意往 耶路撒冷 者、與爾偕往、
  • 14 爾既為王與其謀士七人所遣、循在爾手之上帝律、以察 猶大 耶路撒冷 之事、
  • 15 且攜王與謀士所樂輸 以色列 上帝之金銀、其居所在 耶路撒冷 、
  • 16 又攜在 巴比倫 州所得之金銀、及民與祭司為其上帝室在 耶路撒冷 、所樂輸者、
  • 17 當以此金速購牡犢、牡綿羊、綿羊羔、及相隨之素祭與灌祭、獻於 耶路撒冷 爾上帝室之壇、
  • 18 其餘金銀、依爾與同儕所視為善者、循爾上帝旨而用之、
  • 19 所付爾之器皿、供事於爾上帝室者、當付於 耶路撒冷 之上帝前、
  • 20 爾上帝室復有所需、則可取諸王庫、
  • 21 我 亞達薛西 王降詔、命河西諸司庫、祭司 以斯拉 、明天上上帝律之文士、凡有所求、必速為之、
  • 22 銀一百他連得、麥一百歌珥、酒一百罷特、油一百罷特為限、鹽不計數、
  • 23 凡天上上帝所命者、當為其室、詳審為之、何可招怒、及於王國、與其諸子哉、
  • 24 我諭爾曹、凡祭司 利未 人、謳歌者、司閽者、尼提甯人、及上帝室諸供役者、勿使進貢、輸餉納稅、
  • 25 命爾 以斯拉 、憑爾上帝所賦之智、設立有司士師、以治河西之民、悉爾上帝律者、其未悉者、則訓迪之、
  • 26 凡不遵爾上帝之律、及王命者、速加以刑、或殛、或竄、或籍其家、或囚於獄、
  • 27 以斯拉稱頌耶和華 我列祖之上帝耶和華、宜頌美焉、彼置此意於王心、修飾耶和華室、在 耶路撒冷 、
  • 28 施恩於我、在王與其謀士、及有權之軍長前、我蒙我上帝耶和華祐、則強厥志、集 以色列 族長、與我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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