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17

(文理和合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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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上帝易亞伯蘭名為亞伯拉罕 亞伯蘭 年九十有九、耶和華顯見、諭之曰、我乃全能之上帝、爾宜行於我前、而為完人、
  • 2 我與爾約、使爾苗裔、繁衍昌熾、
  • 3 亞伯蘭 遂俯伏焉、上帝與之言曰、
  • 4 我與爾約、爾必為多族之父、
  • 5 今而後、爾不復名 亞伯蘭 、宜名 亞伯拉罕 、因我立爾為多族之父也、
  • 6 我將使爾蕃息、成為邦國、列王由爾而出、
  • 7 我必與爾及爾歷世苗裔、立我永約、為爾及爾苗裔之上帝、
  • 8 爾今所旅之地、即 迦南 全境、我將賜爾、及爾苗裔、以為永業、我亦為其上帝、
  • 9 始定割禮 上帝諭 亞伯拉罕 曰、爾與後裔、宜守我約、歷世勿替、
  • 10 爾中男子、咸宜受割、即我賜爾及爾後裔、所必守之約、
  • 11 爾必受割、為我與爾立約之徵、
  • 12 爾歷世男子、或生於爾家、或購自異邦、非爾苗裔、既生八日、皆必受割、
  • 13 家所生者、金所購者、俱必受割、我約加於爾躬、以為永約、
  • 14 惟男子不受割者、是背我約、必絕之民中、
  • 15 易撒萊名為撒拉 上帝諭 亞伯拉罕 曰、爾妻不復稱 撒萊 、宜稱 撒拉 、
  • 16 我必祝之、賜之生子、復錫以嘏、使為列國之母、列王由之而出、
  • 17 亞伯拉罕 俯伏而哂、竊謂百歲之人、猶能生子乎、 撒拉 年九十、猶能生育乎、
  • 18 乃對上帝曰、惟願 以實瑪利 生存於爾前、
  • 19 許生以撒 上帝曰、否、爾妻 撒拉 必生子、可名 以撒 、我將與彼立約、為其後裔之永約、
  • 20 至 以實瑪利 、我亦允爾、賜之以福、使之蕃息、其裔繁衍昌熾、必出十二牧伯、成為大族、
  • 21 惟我與 以撒 立約、即明年此時、 撒拉 所生者、
  • 22 上帝言竟、離 亞伯拉罕 而上升、
  • 23 始受割 是日 亞伯拉罕 遵上帝命、將其子 以實瑪利 、暨家所生、金所購之男子、咸與行割、
  • 24 亞伯拉罕 受割時、年九十有九、
  • 25 其子 以實瑪利 、十有三歲受割、
  • 26 父子二人、同日受割、
  • 27 凡其所屬、或生於家、或購自異邦、均受割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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