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18

(英王欽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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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 2 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諺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孩子們的牙酸倒了呢?
  • 3 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這諺語的機會。
  • 4 看哪,所有的魂都是我的;為父的魂怎樣屬我,為子的魂也照樣屬我;犯罪的魂,它必死亡。
  • 5 人若是公義,且行正確與合法的事,
  • 6 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鄰舍的妻,未曾在婦人的經期內親近她,
  • 7 未曾欺壓人,乃將欠債之人的抵押還給他;未曾以強暴搶奪人,卻將食物給饑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 8 未曾向借錢的取利,也不多要,縮手不作罪孽,在兩人之間,按誠實判斷;
  • 9 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定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 10 他若生一個兒子,作強盜,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這些事,
  • 11 反行其中之惡,乃在山上吃祭偶像之物,並玷污他鄰舍的妻,
  • 12 欺壓困苦和窮乏的人,以強暴搶奪人,不將抵押還給人,仰望偶像,並行可憎的事,
  • 13 向借錢的取利,又向人多要,這人豈能存活嗎?他必不能存活。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血必歸到他身上。
  • 14 他若生一個兒子,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便思量,不照樣去做;
  • 15 未曾在山上吃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鄰舍的妻,
  • 16 未曾欺壓人,未曾取人的抵押,未曾以強暴搶奪人,卻將食物給饑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 17 縮手不害貧窮人,未曾取利,也不多要;他順從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他父親的罪孽死亡,他必存活。
  • 18 至於他父親;因為欺人太甚,以強暴搶奪弟兄,在他的百姓中行不善,看哪,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
  • 19 你們還說:這是為什麼呢?兒子豈不應該擔當父親的罪孽嗎?兒子行正確與合法的事,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
  • 20 唯有犯罪的魂,它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義必歸自己,惡人的惡也必歸自己。
  • 21 惡人若回頭離開所做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確與合法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 22 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再被提說,因他所行的義,他就必存活。
  • 23 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
  • 24 但義人若轉離他的義而行罪孽,照著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豈能存活嗎?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再被提說;他必因他所犯的罪、所行的惡死亡。
  • 25 你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你們當聽,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
  • 26 義人若轉離他的義而行罪孽死亡,他是因他所行的罪孽死亡。
  • 27 再者,惡人若回頭離開所行的惡,行正確與合法的事,他必救活他的魂。
  • 28 因為他思量,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 29 以色列家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
  • 30 所以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你們當悔改,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這樣,罪孽必不使你們滅亡。
  • 31 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拋棄,你們要造一個新心和新靈。以色列家啊,你們為什麼死亡呢?
  • 32 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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