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眾支派按名所得之地記在下面:從北頭,由希特倫往哈馬口,到大馬士革地界上的哈薩以難。北邊靠著哈馬地(各支派的地都有東西的邊界),是但的一份。
2
挨著但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亞設的一份。
3
挨著亞設的地界,從東到西,是拿弗他利的一份。
4
挨著拿弗他利的地界,從東到西,是瑪拿西的一份。
5
挨著瑪拿西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以法蓮的一份。
6
挨著以法蓮的地界,從東到西,是流便的一份。
7
挨著流便的地界,從東到西,是猶大的一份。
8
挨著猶大的地界,從東到西,必有你們所當獻的供地,寬二萬五千葦。從東界到西界,長短與各份之地相同,聖所當在其中。
9
你們獻與耶和華的供地要長二萬五千,寬一萬。
10
這聖供地要歸與眾祭司,北長二萬五千,西寬一萬,東寬一萬,南長二萬五千。耶和華的聖所當在其中。
11
這地要歸與撒督的眾子中成為聖的祭司,就是那守我所吩咐的。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他們不像那些利未人走迷了。
12
這要歸與他們為供地,是全地中至聖的。供地挨著利未人的地界。
13
利未人所得的地要長二萬五千,寬一萬,與祭司的地界相對,都長二萬五千,寬一萬。
14
這地不可賣,不可換,初熟之物也不可歸與別人,因為是歸耶和華為聖的。
15
與這長度為二萬五千相對、所剩下寬五千之地要作俗用,作為造城蓋房郊野之地。城要在當中。
16
城的尺寸是如此:北面四千五百,南面四千五百,東面四千五百,西面四千五百。
17
城必有郊野,向北二百五十,向南二百五十,向東二百五十,向西二百五十。
18
靠著聖供地的餘地,東長一萬,西長一萬,要與聖供地相對;其中的土產要作城內工人的食物。
19
在城內做工的,來自以色列所有的支派。
20
你們所獻的聖供地連歸城之地,是四方的:長二萬五千,寬二萬五千。
21
聖供地連歸城之地,兩邊的餘地要歸與君王。供地東邊,南北二萬五千,東至東界,西邊南北二萬五千,西至西界,與各份之地相對,都要歸君王。聖供地和殿的聖所要在其中,
22
並且利未人之地,與歸城之地的東西兩邊延長之地(這兩地在王地中間),就是在猶大和便雅憫兩界中間,要歸與君王。
23
論到其餘的支派,從東到西,是便雅憫的一份。
24
挨著便雅憫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西緬的一份。
25
挨著西緬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以薩迦的一份。
26
挨著以薩迦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西布倫的一份。
27
挨著西布倫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迦得的一份。
28
迦得地的南界是從他瑪到加低斯爭鬧的水,延到埃及小河,直到大海。
29
這就是你們要抓鬮分給以色列支派為業之地,乃是他們各支派所得之份。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30
城的北面尺寸為四千五百。出城之處如下;
31
城的各門要按以色列支派的名字。北面有三門,一為流便門,一為猶大門,一為利未門;
32
東面的尺寸為四千五百,有三門,一為約瑟門,一為便雅憫門,一為但門;
33
南面的尺寸四千五百,有三門,一為西緬門,一為以薩迦門,一為西布倫門;
34
西面的尺寸為四千五百,有三門,一為迦得門,一為亞設門,一為拿弗他利門。
35
城四圍共一萬八千。從此以後,這城的名字必稱為耶和華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