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28

(英王钦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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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耶和华告诉摩西说:
  • 2 你要吩咐以色列的孩子们,对他们说:献给我的供物,就是献给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们要按日期献给我;
  • 3 你又要对他们说:你们要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就是没有瑕疵、一岁的公羊羔,每日两只,作为常献的燔祭。
  • 4 早晨要献一只,黄昏的时候要献一只;
  • 5 又用细面十分之一伊法,并捣成的油四分之一欣,调和作为素祭。
  • 6 这是在西奈山所命定为常献的燔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 7 为这一只羊羔,要同献奠祭的酒四分之一欣。在圣所中,你要向耶和华奠浓酒为奠祭。
  • 8 晚上,你要献那一只羊羔,必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献的奠祭献上,作为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
  • 9 在安息日,要献两只没有瑕疵、一岁的公羊羔,并用调油的细面十分之二伊法为素祭,又将同献的奠祭献上。
  • 10 这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每安息日所献的燔祭。
  • 11 每月初,你们要将两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七只没有瑕疵、一岁的公羊羔,献给耶和华为燔祭。
  • 12 每只公牛要用调油的细面十分之三伊法作为素祭;那只公羊也用调油的细面十分之二伊法作为素祭;
  • 13 每只羊羔要用调油的细面十分之一伊法作为素祭和馨香的燔祭,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
  • 14 一只公牛要奠酒半欣,一只公羊要奠酒三分之一欣,一只羊羔也奠酒四分之一欣。这是每月的燔祭,一年之中要月月如此。
  • 15 又要将一只山羊羔为赎罪祭,献给耶和华;要献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
  • 16 正月十四日是耶和华的逾越节。
  • 17 这月十五日是节期,要吃无酵饼七日。
  • 18 第一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 19 当将公牛犊两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七只,都要没有瑕疵的,用火献给耶和华为燔祭。
  • 20 同献的素祭用调油的细面,为一只公牛要献十分之三伊法;为一只公羊要献十分之二伊法;
  • 21 为那七只羊羔,每只要献十分之一伊法。
  • 22 并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为你们赎罪。
  • 23 你们献这些,要在早晨常献的燔祭以外。
  • 24 一连七日,每日要照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
  • 25 第七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 26 七七节庄稼初熟,你们献新素祭给耶和华的日子,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 27 只要将公牛犊两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七只,作为馨香的燔祭献给耶和华。
  • 28 同献的素祭用调油的细面,为每只公牛要献十分之三伊法;为一只公羊要献十分之二伊法;
  • 29 为那七只羊羔,每只要献十分之一伊法。
  • 30 并献一只山羊羔为你们赎罪。
  • 31 这些,你们要献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素祭并同献的奠祭以外,都要没有瑕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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