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尼希米使哈拿尼與哈拿尼雅一同治理耶路撒冷 城牆修築完竣,我安了門扇,又派謳歌的、看守門的和別的利未人都來盡職。
2
我便派我的兄弟哈拿尼和城宰哈拿尼雅治理耶路撒冷城。這哈拿尼雅是忠信人,也敬畏天主。眾人都不如他。
3
我吩咐他們說:等待日頭高升“等待日頭高升”原文作“等到日熱時”。,方可開耶路撒冷城門。人還沒有睡臥之先“人還沒有睡臥之先”或作“當著你們二人”。,就須關門上閂。也當派耶路撒冷的居民,各按班次防守,各守各家對面之處。
4
尼希米考查第一次從巴比倫歸回人的族譜 其城廣大,城中的民稀少,房屋還沒有蓋造。
5
我天主感動我,我招集顯宦、民長和百姓,要稽查他們的族譜。我得了第一次從巴比倫上來的眾人的族譜。譜上載著說:
6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擄到巴比倫的猶大人在巴比倫生了兒孫,現在從擄到的地方回到耶路撒冷和猶大地,各歸本城。
7
第一次歸回故土的以色列族的家譜和人數 帶領他們的是: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亞撒利雅、拉米、拿哈瑪尼、末底改、必珊、密拔、比革瓦伊、尼宏、巴拿。這回來的以色列民的數目,記在下面:
8
巴綠的後裔,二千一百七十二人。
9
示法提雅的後裔,三百七十二人。
10
亞拉的後裔,六百五十二人。
11
巴哈摩押的後裔,就是耶書亞和約押的子孫,二千八百十八人。
12
以攔的後裔,一千二百五十四人。
13
薩土的後裔,八百四十五人。
14
薩改的後裔,七百六十人。
15
賓內的後裔,六百四十八人。
16
比拜的後裔,六百二十八人。
17
押甲的後裔,二千三百二十二人。
18
亞多尼幹的後裔,六百六十七人。
19
比革瓦伊的後裔,二千六十七人。
20
亞丁的後裔,六百五十五人。
21
亞特的後裔,就是希西家子孫,九十八人。
22
哈順的後裔,三百二十八人。
23
比賽的後裔,三百二十四人。
24
哈拉的後裔,一百十二人。
25
基遍民,九十五人。
26
伯利恒民,和尼陀法民,共一百八十八人。
27
亞拿突民,一百二十八人。
28
伯亞斯瑪弗民,四十二人。
29
基列耶琳民、基非拉民、比綠民,共七百四十三人。
30
拉瑪民和迦巴民,共六百二十一人。
31
默瑪民,一百二十二人。
32
伯特利民和艾民,共一百二十三人。
33
尼波亞黑民,五十二人。
34
以攔亞黑的後裔,一千二百五十四人。
35
哈琳的後裔,三百二十人。
36
耶利哥民,三百四十五人。
37
羅得民、哈第民、阿挪民,共七百二十一人。
38
西拿民,三千九百三十人。
39
作祭司的族譜和人數 祭司有耶書亞家耶大雅的後裔,九百七十三人。
40
音麥的後裔,一千五十二人。
41
巴施戶珥的後裔,一千二百四十七人。
42
哈琳的後裔,一千十七人。
43
利未人的族譜和人數 利未人有何大微的後裔,就是耶書亞和甲篾的子孫,七十四人。
44
謳歌的有亞薩的後裔,一百四十八人。
45
看守門的,有沙龍的後裔、亞特的後裔、達門的後裔、亞谷的後裔、哈底大的後裔、朔拜的後裔,共一百三十八人。
46
殿奴的族譜和人數 殿奴“殿奴”或作“尼提寧”見歷代上九章二節,下同。有西哈的後裔、哈蘇巴的後裔、答巴俄的後裔、
47
基綠的後裔、西亞的後裔、巴頓的後裔、
48
利巴拿的後裔、哈迦巴的後裔、薩買的後裔、
49
哈難的後裔、吉德的後裔、迦哈的後裔、
50
利亞雅的後裔、利汛的後裔、尼哥大的後裔、
51
迦散的後裔、烏撒的後裔、巴西亞的後裔、
52
比賽的後裔、米戶寧人的後裔、尼普斯人的後裔、
53
巴卜的後裔、哈古巴的後裔、哈忽的後裔、
54
拔洗律的後裔、米希大的後裔、哈沙的後裔、
55
拔谷的後裔、西西拉的後裔、他瑪的後裔、
56
尼細亞的後裔、哈提法的後裔、
57
所羅門奴的子孫有瑣太的後裔、瑣斐列的後裔、比路大的後裔、
58
雅拉的後裔、達昆的後裔、吉德的後裔、
59
示法提雅的後裔、哈提勒的後裔、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後裔、亞們的後裔、
60
凡殿奴和所羅門奴的子孫,共三百九十二人。
61
有三個祭司家族在族譜中沒有查到自己的譜系 有從特米拉、特哈薩、基綠、亞頓、音麥上來的,不能述說他們宗族譜系,不知是以色列人不是。
62
他們就是第萊雅的後裔、多比雅的後裔、尼哥大的後裔,共六百四十二人。
63
祭司中有哈巴雅的後裔、哥斯的後裔、巴西萊的後裔。因為他們的祖宗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女兒為妻,所以他的後裔按著巴西萊的名叫作巴西萊的後裔。
64
這三族的人尋找自己的譜系,尋找不著,所以人以他們為不潔,不許他們作祭司。
65
方伯說:不許他們吃至聖之物,直到有祭司起來,用烏陵和土明決疑或作“能問烏陵和土明”。。
66
總計歸回故土人的數目,又記載帶回的奴僕牲畜數 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人。
67
此外還有他們的奴婢七千三百三十七人,其中有謳歌的男女二百四十五人。
68
他們有馬七百三十六匹,騾子二百四十五匹,
69
駱駝四百三十五隻,驢六千七百二十匹。
70
記錄有些族長樂意捐獻的財物 有些族長獻禮物,作建造殿宇用。方伯獻入庫中,金子一千達利克“達利克”金圓名,約銀六兩。,盂五十個,祭司的禮服五百三十件。
71
又有族長獻入庫中金子二萬達利克,銀子二千二百彌拿“彌拿”約五十兩。,作建殿用“作建殿用”或作“納入製造庫”。。
72
民所供獻的是金子二萬達利克,銀子二千彌拿,祭司的禮服六十七件。
73
於是,祭司、利未人、看守門的、謳歌的、百姓的一分、殿奴和以色列眾人都住在各人的本城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