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7

(北京官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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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男女为了避免淫乱的事,结婚更好 论到你们书信所问的话,我说:男不近女为妙。
  • 2 只为要免淫乱的事,各人应当有自己的妇人,妇人也应当有自己的丈夫。
  • 3 论夫妇之间应当如何互相对待 丈夫应当用合宜的情分待妇人,妇人待丈夫也是如此。
  • 4 妇人不能主张自己的身体,乃在丈夫。丈夫也不能主张自己的身体,乃在妇人。
  • 5 夫妻不可彼此亏负,若同约暂时分房,为得闲禁食祷告,那却使得,以后仍要相聚,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
  • 6 我说这话,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
  • 7 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承受天主的恩赐各有不同,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
  • 8 独身的与寡妇若不能自禁也不如嫁娶 我对着没有成亲的和寡妇说:若常常守着像我,就与他们有益。
  • 9 倘或不能自禁,嫁娶也可。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 10 已成亲结婚的,夫妻不可分开 我吩咐那已经成亲的,原不是我,乃是主吩咐说:妇人不可离开丈夫。
  • 11 若是已经离开,不可再嫁,或者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丢弃妇人。
  • 12 对着其余的人,还有一句话,不是主说:乃是我说。比如弟兄有不信的妇人,若妇人愿意和夫同住,就不要丢弃她。
  • 13 不信的配偶会因为信的配偶有得救的机会 妇人有不信的丈夫,若丈夫愿意和妻同住,就不要离开他。
  • 14 不信的丈夫,因妇人算为圣洁,且不信的妇人,因丈夫算为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算圣洁,但如今是圣洁的了。
  • 15 不信的人若自己离去,就由他离去。无论兄弟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被拘束,因为天主召我们作门徒的,是要大家和睦。
  • 16 你这妇人,焉知不能救丈夫呢或作“焉知能救丈夫呢?”。?你这丈夫,焉知不能救妇人呢或作“焉知能救妇人呢?”。?
  • 17 门徒应当守住自己的身分,为要事奉天主 只要照着天主所赐给各人的,主所宣召各人的去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如此。
  • 18 有人已受割礼奉召么?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奉召么?就不要受割礼。
  • 19 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天主的诫便了。
  • 20 各人奉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守着这身分。
  • 21 你是作奴仆奉召的么?不要忧虑,若能作自由的人更妙,
  • 22 因为作奴仆的被主宣召,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的人被主宣召,就是基督的奴仆。
  • 23 你们是重价赎的,不可作人的奴仆。
  • 24 弟兄们,各人奉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守着这身分事奉天主。
  • 25 论守童身的问题 论到守童身的,我没有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恩,能作忠心的人,便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
  • 26 我因现今的艰难,以为守素安常是与人有益的。
  • 27 你娶过妻子,就不要想分离。你没有妻子,就不要想娶。
  • 28 然而你若娶了妻,不算犯罪。童女若嫁了人,也不算犯罪。只是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实不忍使你们愁烦。
  • 29 弟兄们,我说:时光已经快尽了,所以有妻要像无妻,
  • 30 哀哭要像不哀哭,快乐要像不快乐,购买要像无有所得,
  • 31 用世物要像不妄用世物,因为这世界的样子是快过去了。
  • 32 我愿你们无挂虑,未娶亲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欢。
  • 33 娶过亲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欢。
  • 34 妇人和童女也有分别。未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成圣洁。已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欢。
  • 35 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束缚你们,是要叫你们行合理的事,没有扰乱,殷勤服事主。
  • 36 论父亲是否要嫁女儿给人的问题 若有人想不使女儿出嫁是待她不合理,女儿又过了年岁,应当出嫁,这人就可随意办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亲便了。
  • 37 若为父的心里坚固,没有不得已的事,也能自己作主,定了意留下女儿。如此行也好。
  • 38 这样看来,使女儿出嫁是好事,不使女儿出嫁更是好事。
  • 39 论寡妇是否要改嫁的问题 丈夫还在的时候,妇人是被律法约束。丈夫已死,妇人是自由的了,可以随意改嫁,只要嫁奉主的人。
  • 40 然而按着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算是有福的。我说这话,想自己也是被天主的圣灵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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