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论对待盗贼的条例 人若偷窃牛羊,无论宰卖,应当以五牛赔一牛,四羊赔一羊。
2
人若遇贼挖墙,将贼打死,不必偿命。
3
若日头已出,将贼打死,必须偿命。若贼被拿,应当将所偷的物偿还,偿还不起,就当卖身偿还。
4
若所偷的牛、羊、驴仍在他手下存活,就当加倍偿还。
5
论牧放牲畜,牲畜吃了别人的庄稼 人若牧放牲畜在田间,或葡萄园里,后来任凭牲畜上别人的田里吃了人的庄稼,应当将自己田园里的嘉美的出产赔还。
6
论烧荆棘时失火损坏了人田产 若举火焚烧荆棘,烧了别人堆积的粮食,或烧了未割的庄稼,或烧了田地,举火的人便当赔还。
7
论寄托财务给人 人若将银两器皿交付邻舍看守,从邻舍家里被贼偷去,若拿获贼,使贼加倍赔还。
8
若没有拿获贼,应当领看守的家主到士师面前,问他拿了那人的财物没有。
9
凡所失的物,无论是牛、羊、驴,是衣服,若失主认出是自己的,须到士师面前呈明两下情形,士师判定是谁偷窃,谁就当加倍赔还。
10
人若将驴或牛或羊或别的牲口,交付邻舍看守,牲口或死或伤,或被人抢,并无别人看见,
11
看守的人,当指着主起誓说:我自己未曾拿邻舍的物,本主就当罢休,看守的不必赔还。
12
牲口若被窃去,看守的就当赔还。
13
牲口若被野兽咬死,就当取来作见证,所咬死的不必赔还。
14
人若向邻舍借牲口,或伤或死,牲口的本主没有同在一处,借的人就当赔还。
15
牲口的本主若同在一处,就不必赔还,若是雇来的牲口,也不必赔还,因为是用工价雇来的。
16
论引诱未受聘的女子与她苟合 人若引诱未受聘的处女,与她苟合,就当聘她为妻。
17
若女子的父决不肯将女子与他为妻,他就当按聘女的银数称出交清。
18
有邪术的女子,与畜淫合,祭祀别神的,都当治死 有邪术的女子,不可容她存活。
19
人与畜淫合,必当治死。
20
人若在耶和华以外又祭祀别的神,应当灭他。
21
不可欺压客旅与寡妇 不可欺压外邦客旅,不可虐待他,因为你们在伊及国也曾为客旅。
22
不可欺凌寡妇孤儿。
23
若是欺凌他,他向我求告,我听他求告的声音,
24
必发怒,使你们被刀杀死“使你们被刀杀死”原文作“我用刀杀你们”。,使你们的妻为寡妇,子为孤儿。
25
向以色列贫穷人放债不可取利 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住在一处,你若借钱与他,不要如放债的向他取利。
26
取回当头(抵押物)的条例 你若拿他的衣服作当头,日落的时候,必当归还他。
27
因他但有这一件衣服遮身,若不还他,他拿什么盖着睡觉呢?我以怜悯为怀,他若求告我,我必俯听。
28
不可辱骂,咒诅官长 不可诟詈审判的官或作“不可亵渎天主”。,不可咒诅民长。
29
初熟的庄稼,头生的儿子都当献给主 你当将先熟的谷酒献与我,不可迟延。你头生的儿子,也当献与我。
30
你牛羊中头生的也是如此,七日可以跟着母,到第八日,必当献与我。
31
你们须在我面前作圣民,在野地遇见兽所咬死的牲畜,不可吃它的肉,可以给狗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