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灵修经文
文|苏立忠~
“任我们所为”原文可以直接翻译为:“我们可以认识他们”。“认识”这动词在旧约出现了948次,其中15次乃指“性交”。其中只有两次(创19:5;士19:22)男人为受词,意即是同性的媾交。所多玛合城的人都来参与行这“恶事”,企图凌辱在罗得家作客的两个上帝的使者。可见所多玛的罪恶已经满贯,除了罗得一家四口外,没有一个义人。上帝要毁灭这城乃是理所当然的。
只要我们客观地读圣经,不难发现上帝不仅不喜悦同性婚姻或同性恋,甚至憎恶这种行为。“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利18:22)同性婚姻或同性恋是违反上帝创造的秩序,是违背自然律的行为。
我曾对一位同性恋者说:“如果你从18楼跳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他回答说:“当然会摔死啦。”我再问:“为什么会摔死?”“这乃是因为违反地心吸力的定律。”我强调说。同样的,在健康的定律上, 如果我们天天吃炸鸡,很快我们的心血管就会阻塞,因为我们违反了身体健康的律。同样的,同性婚姻是违反生殖律,男与男、女与女,是无法生育的,人类很快将会灭亡。同性的婚姻违反幸福家庭的定律(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结果婚姻变成另一场的灾难!
在这里我们看见所多玛人被欲望冲昏了头脑,全然受兽欲的捆绑。他们一心一意的就是要与这两个客人性交,这是失控的兽欲,并不是正常人性的表现。当前教会的要务,不仅要站稳立场,反对同性婚姻;另一方面,要学习如何去接纳同性恋者,让他们感受上帝无条件的爱,塑造欢迎他们“回家”的属灵氛围。上帝接纳他们,就如同接纳我们一样。
祷告:主啊!赐给我们公义的勇气和洞悉力来对抗邪恶,知道何者是祢所厌恶的,何者是祢所喜爱的。同时在经历祢的宽恕而非惩罚之时,也能用祢对待我们的方式去对待他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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