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4

(聖經原文編號逐字中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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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亞伯拉罕作因信稱義的表樣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a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
  • 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他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沒有可誇的。
  • 3 經上原是說甚麼呢乃是說,亞伯拉罕信神,就算他為義。
  • 4 作工的得工價,原不算按照恩典,乃是按照該得的原文債;
  • 5 惟有那不作工的,只信從稱罪人或不敬虔的為義的那位,他的信就算為義。
  • 6 正如大衛也說,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 7 亞伯拉罕為眾信者之祖那些得赦免過犯的人,和蒙遮蓋罪惡的人,是有福的。
  • 8 那決不被主算為有罪的人是有福的。
  • 9 為此,這福加給受割禮的人,豈不也加給未受割禮的人因我們說,亞伯拉罕的信,被算為義。
  • 10 那麼是怎樣算的是在受割禮時,或是在未受割禮時不是在受割禮時,乃是在未受割禮時。
  • 11 並且他領受了割禮的表記,作那未受割禮時因信得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被算為義。
  • 12 又是受割禮者的父,那些不僅受割禮,並且又按我們祖宗亞伯拉罕在未受割禮時信的腳蹤去行的人。
  • 13 因為應許亞伯拉罕以及他的那後裔,使他作世界的承繼者,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的義。
  • 14 若屬乎律法的人才是承繼者,信就歸虛空,應許也就被廢棄了。
  • 15 因為律法惹動忿怒,然而那裏沒有律法,那裏也就沒有過犯。
  • 16 為此,因著信,本乎恩,叫那應許是確定的歸於一切後裔;不僅給那屬乎律法的,卻也給那本著亞伯拉罕之信的人;他指亞伯拉罕是我們眾人的父,
  • 17 正如所記載的,故此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他亞伯拉罕在神面前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又使或召叫沒有變為有的神。
  • 18 他在無可指望時,因信仍有指望因信仍有指望或作在指望中信,於是他作了多國的父;正如所說的"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 19 他將近百歲,想到自己的身體已如同死了,而且撒拉的生育原文子宮已斷絕或已死,那信還是不軟弱。
  • 20 並對神的應許沒有因不信而疑惑;反因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 21 且完全確信他那所應許的,他是必能作成;
  • 22 所以就算他為義。
  • 23 算他為義這話,原不是單為他寫的,
  • 24 卻也是為我們將要被算為義的人,就是那些信從那位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復活的人。
  • 25 他為我們的那些過犯被交付了,並且為我們的稱義復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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