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記簽名之人那些簽名封印的乃是這些:哈迦利亞的兒子省長尼希米,和西底家。
2
西萊雅,亞撒利雅,耶利米,
3
巴施戶珥,亞瑪利雅,瑪基雅,
4
哈突,示巴尼,瑪鹿,
5
哈琳,米利末,俄巴底亞,
6
但以理,近頓,巴錄,
7
米書蘭,亞比雅,米雅民,
8
瑪西亞,璧該,示瑪雅,這些乃是那些祭司。
9
又有那些利未人:亞散尼的兒子耶書亞,希拿達的兒子賓內甲篾;
10
還有他們的弟兄示巴尼,荷第雅,基利他,毘萊雅,哈難,
11
米迦,利合,哈沙比雅,
12
撒刻,示利比,示巴尼,
13
荷第雅,巴尼,比尼努。
14
又有那民的首領:巴錄,巴哈摩押,以攔,薩土,巴尼,
15
布尼,押甲,比拜,
16
亞多尼雅,比革瓦伊,亞丁,
17
亞特,希西家,押朔,
18
荷第雅,哈順,比賽,
19
哈拉,亞拿突,尼拜,
20
抹比押,米書蘭,希悉,
21
米示薩別,撒督,押杜亞
22
毘拉提,哈難,亞奈雅,
23
何細亞,哈拿尼雅,哈述,
24
哈羅黑,毘利哈,朔百,
25
利宏,哈沙拿,瑪西雅,
26
亞希雅,哈難,亞難,
27
瑪鹿,哈琳,巴拿。
28
誓遵摩西所傳之律法其餘的那些民,那些祭司,那些利未人,那些守門的,那些歌唱的那些尼提寧,和那一切從那些邦國的人民分開歸服神的律法的,和他們的妻子,兒子,女兒,凡有知識能明白的;
29
都堅定隨從他們的弟兄,他們的貴冑,來發咒起誓,必去遵行藉神的僕人摩西的手所傳神的律法,去謹守和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
30
並不將我們女兒嫁給這地居民,也不為我們兒子娶他們女兒;
31
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的日子帶了貨物和各種糧食來販賣,在安息日或其他聖日我們必不買他們的;每逢第七年必放棄耕種,和手中一切的債務。
32
又為我們自己定例,每年我們各人要捐銀三分之一舍客勒,為我們神殿服事之用;
33
就是為陳設餅,經常的素祭,安息日,月朔,經常的燔祭,為著指定日期或節期,為著聖物,為著以色列人去贖罪的贖罪祭,以及我們神殿一切的工作費用。
34
定為殿輸金之例祭司,利未人,和那些百姓,都掣籤,每一年都指定某一宗族,按時將獻祭用的柴帶到我們神的殿裏,照律法上所寫的,去燒在耶和華我們神的壇上。
35
每一年都將我們地上初熟果實,各樣樹上各樣果子的初熟果實都帶到耶和華的殿裏。
36
照律法上所寫的,將頭生的兒子和牲畜,我們牛群和我們羊群中頭生的,都帶到我們神的殿,交給神殿那些供職的祭司。
37
並將初起的生麵糰,和舉祭,並各樣樹上的果子,新酒,與油,帶給祭司,收在我們神殿的庫房裏,把我們地上十分之一給利未人;他們利未人在一切城邑的土產中當得那十分之一。
38
當利未人取十分之一時,亞倫的子孫中就當有一個祭司與那些利未人同在;那些利未人當將十分之一中的那十分之一獻上給我們神的殿中,送到府庫的房中。
39
因為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將五穀,新酒,和油為舉祭送到房中,那聖所的器具和那些供職的祭司,守門的,歌唱的都在那裏;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