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论到那从起初原有生命之话或道,就是我们所听见过,所看见过,用我们的眼所注视过,用我们的手摸过的;2
并且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又作见证,将那原是与父同在,且显现给我们那永远的生命,而传给你们;3
我们将那所看见过和所听见过的又传给你们,使你们也与我们能有交通;而我们乃是与父以及与他的儿子耶稣基督有交通的;4
并且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我们的喜乐可以充足或满足。5
耶稣的血洗净一切的罪神就是光,而在他里面是毫或绝无黑暗;这就是我们从他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6
我们若说,我们乃与他有交通,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不行真理。7
但我们若在光中行,如同他指神是在光中,我们就彼此有交通,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了我们一切的罪。8
我们若说我们没有罪,便是自欺,那真理也就不在我们里面。9
我们若认我们的罪,他是信实的和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而洗净了我们一切的不义。10
我们若说我们没有犯过罪,便是以他指神为说谎的,他的话或道也就不在我们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