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宣律例首论待仆你在他们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样;
2
当你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事你六年,但在第七年他有自由,可以白白的出去。
3
他若是单身来,就可单身去;他若是有妻的丈夫,那么他的妻子就要同他出去。
4
他的主人若给他妻子,她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那妻子和她的孩子要归她的主人,而他要独自出去。
5
倘或那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我的儿女,我不愿自由出去。
6
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神那里,又要带他到门前,或到门框,他的主人要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
7
人若卖他的女儿作婢女,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
8
若她在她主人眼前有嫌怨,他也不选定她,这样他就当许她被赎;因他用诡诈待她,他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
9
主人若选定她给自己的儿子,他就当待她如同女儿那样。
10
主人为自己若另娶一个;那么她的饮食,穿着,夫妇的事,仍不可减少。
11
若不对她行这三样,她就可以不用钱赎白白的出去。
12
杀人之例打人以致死的,他必被治死。
13
他若不是预谋,乃是那神交在他手中;我要为你安排一个地方,使他可以逃到那里。
14
但一个人若深思对付他的邻人,用诡计把他杀了;就算在我祭坛那里,也当拿住他治死。
15
打他父亲的或他母亲的,必要把他治死。
16
拐带或偷人口,或是把人卖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
17
咒诅他父亲的或他母亲的,必要把他治死。
18
人若彼此相争,一个人用石头或用拳头打他的邻人,却没有死,而是躺卧在床;
19
若能起来扶著杖行到外面,那打他的,可以免罪,只是他要赔偿他受的耽误,并将他全然医好。
20
人若用棍打他奴仆或他婢女,而死在他手下,他必要受刑。
21
然而,倘若他存活一天或二天,就可不必受刑,因为他是用钱买的。
22
人若彼此争斗,而伤害了有孕的妇人,以致流产,却没有别害;但他必受罚,按照那妇人丈夫向他所要的,并照审判官所定的偿付。
23
若有别害,他必须以命偿命,
24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25
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或损害还打或损害。
26
人若打坏了他奴仆的一只眼,或他婢女的一只眼,就要因那只眼让其自由而去。
27
若他打掉奴仆一个牙,或婢女一个牙,要因那个牙让其自由而去。
28
牛若触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总要拿石头打死那牛却不可吃牠的肉;但那牛的主人无罪。
29
倘若那牛从前素是触人的,有人报告给牠的主人,他竟不看守牠,以致把男人或女人触死,那牛要用石头打死,牠的主人也要治死。
30
若对他已定了赎价,就当照着一切对他所已定的,为他的生命交付赎价款。
31
无论是触了儿子,或是触了女儿,必照这条例对他办理。
32
牛若触了奴仆,或是婢女,他要将三十舍客勒银子交给他的主人;而那牛要用石头打死。
33
人若敞开井口或当人挖井而不将其遮盖,以致牛或驴掉在里头;
34
那井的主人要拿钱归还牠的主人,那死牲畜要归他自己。
35
这人的牛若伤了他邻人的牛,以致于死,他们要卖了那活的牛,平分那价值,也要平分那死牛。
36
人若知道这牛从前素是触人的,他竟不看守牠,他必须偿还,以牛还牛,死牛要归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