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猶大和塔瑪 大約在那時候,猶大離開他的兄弟們,去跟一個亞杜蘭人希拉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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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在那裡遇見迦南人書亞的女兒,就跟她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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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猶大給他取名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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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懷孕,生了第二個兒子,取名俄南。
5
她生了第三個兒子,取名示拉;示拉出生的時候,猶大在基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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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給他的長子珥娶妻子,名叫塔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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珥的行為邪惡,得罪上主,上主就取了他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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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猶大對珥的弟弟俄南說:“你去跟你大嫂同床,對她盡你作小叔的義務,好替你哥哥傳后。”
9
但是俄南知道生下來的孩子不屬於他,所以每次跟他大嫂同床,都故意遺精在地上,避免替哥哥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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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這行為得罪了上主,上主也取了他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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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猶大對兒媳婦塔瑪說:“你回娘家守寡吧,等我的兒子示拉成人。”他說這話,因為怕示拉會跟他兩個哥哥一樣死掉。於是塔瑪回娘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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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不久,猶大的妻子死了。等他守喪的時間過了,他跟他的朋友亞杜蘭人希拉一起到亭拿,到替他剪羊毛的人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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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告訴塔瑪,她的公公要到亭拿剪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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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脫下守寡的喪服,用帕子蒙臉,坐在通往亭拿的伊拿印城門口;因為她知道猶大的幼子示拉已經成人,可是還沒有來娶她作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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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看見她的時候,以為她是妓女,因為她矇著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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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不曉得她就是自己的媳婦,走到路邊找她,問她:“你要多少錢?”她說:“你跟我睡覺要給我甚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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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答:“我從我的羊群中拿一隻小山羊給你。”她說:“那好,在你送山羊來以前,你要留些東西作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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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問:“你要甚麼作抵押呢?”她說:“你的印章、印章帶,和你的拐杖。”於是她說:“你的印章、印章帶,和你的拐杖。”於是猶大把這些東西都交給塔瑪。他們同床;塔瑪就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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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瑪回娘家去,拿掉蒙臉的帕子,再穿上守寡的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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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托他的朋友希拉送一隻小山羊去給那女人,要向她贖回抵押的東西,但是希拉找不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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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拉問伊拿印地方的人:“路旁的那個寺廟娼妓哪裡去了?”他們回答:“這地方從來沒有寺廟娼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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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拉回到猶大那裡,對他說:“我找不到她。當地的人都說,這地方從來沒有寺廟娼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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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說:“那些東西給她算了,免得我們被人譏笑。我有意送她山羊,可是你找不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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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過了三個月,有人告訴猶大:“你的媳婦塔瑪當了妓女,而且已經懷孕。”猶大怒喊:“把她拉出來,燒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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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拉出來的時候,託人告訴她公公:“我是從這些東西的主人懷了孕;你看看這印章和印章帶,還有這根拐杖;這些東西是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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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認得這些東西,就說:“她有理。我沒有對她盡應盡的義務;我本應該叫我的兒子示拉跟她結婚。”從此以後,猶大就不再跟她同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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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產期,她才知道她懷的是雙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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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陣痛的時候,一個胎兒伸出一隻手來;接生婆抓着它,繫上紅線,說:“這一個是先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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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把手縮回去,他的兄弟卻先出來。於是接生婆說:“你就是這樣搶着出來的!”就給孩子取名叫法勒斯“法勒斯”意思是“衝破”或“搶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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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他的兄弟生出來,手上系著紅線,因此取名叫謝拉“謝拉”有“紅色”的意思。。